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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親近家屬打擊報復的將被依法處理

9月23日,《甘肅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甘肅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透過,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著力為鼓勵見義勇為行為,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弘揚社會正氣,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供法治保障。

據介紹,除見義勇為人員本身,其家庭和親屬的權益也得到了相應保障。此次修改增加了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近親屬進行誣告、誹謗、陷害的,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的內容。

《條例》規定,因見義勇為致使本人或者其近親屬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的,公安機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護;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近親屬進行誣告、誹謗、陷害或者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條例》同時規定,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因見義勇為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應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申請司法救助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救助金的發放可以高於普通司法救助標準。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此次對《條例》進行修訂,甘肅省各級見義勇為機構要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堅持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新時代見義勇為工作高質量發展。”甘肅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長楚才元表示,甘肅將著力改進見義勇為評選表彰工作,加大表彰獎勵力度,創新表彰獎勵方式,提升表彰獎勵效果。依法維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落實好走訪慰問、醫療保障、傷亡撫卹、教育就業等優待政策。還要做好見義勇為困難家庭幫扶,精準落實低保、社會救助、法律援助等措施,決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