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在朋友圈賣減肥藥獲重刑”極具警示意義

文/羅志華

近日,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左某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一審公開宣判,判處左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二百萬元,其違法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7月,左某某明知其購買的減肥膠囊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仍從網上購買散裝減肥膠囊幷包裝成“DONA’S燃脂素”減肥產品,透過微信朋友圈向多人批發或零售,非法獲利60餘萬元。(1月30日《法制日報》)

“在朋友圈賣減肥藥獲重刑”極具警示意義

在很多人看來,在微信朋友圈裡向朋友和熟人推銷減肥藥,是司空見慣、不足掛齒的小事。微商代理減肥藥、美容產品等,曾被當成比較時髦的創業門路。微信朋友圈裡推銷減肥和美容產品的帖子,一度呈現氾濫之勢,有些人不堪其擾,但有些人信以為真,還有一些人則希望自己也有機會代理和銷售這些產品。也正因此,近年來含有西布曲明的減肥“神藥”,仍然不斷變著花樣出現。

受此影響,這次左某某被判刑十年,難免會有人認為她獲刑過重。有此想法,主要是因為對違禁減肥藥西布曲明的巨大危害缺乏瞭解。早在2009年就有研究顯示,西布曲明可增加心血管的風險,包括非致死性心梗、非致死性卒中、可復甦的心臟驟停、心血管死亡等。2010年10月30日,國內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西布曲明製劑和原料藥,撤銷其批准證明檔案,西布曲明從此成為禁藥。因此,只要看清了西布曲明的真面目,就不會認為左某某獲刑過重。

從法律的層面看,左某某獲刑十年也是其咎由自取的結果。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明確,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西布曲明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巨大,並且多年來西布曲明始終難以禁絕,處以重刑不僅罰責相當,而且也是出於治理減肥藥亂象的需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22年3月釋出《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顯著加大了對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懲罰力度,包括在朋友圈裡賣假減肥藥在內的違法犯罪行為,從此再難逃脫法律的嚴懲。事實上,近期此類案件的查處力量的確明顯加大,僅最近幾天,除了這起案件之外,江陰市一起相似案件被告人,同樣被給予判刑和罰款等嚴厲懲處。

含有西布曲明的假減肥藥坑害民眾久矣,更新執法方式、強化過程治理,讓每一起銷售假減肥藥的案例,都無一例外地得到嚴懲,方能猛藥去痾,讓西布曲明不再頻繁更換馬甲出來傷人。這起案件具有很強的警示意義,別以為微量售藥是小事,將來類似的嚴懲只會越來越多,此後在朋友圈代理假減肥藥,或者向熟人推薦名稱時髦、成分不明的網紅減肥藥,也會攤上大事。

(羊城晚報時評投稿郵箱:

wbsp@ycwb。com)

圖片 | 網路截圖

責編 | 張齊 姜雪媛

釋出於:廣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