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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收蹊蹺簡訊後父母在合肥一死一重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曾報道合肥市瑤海區市民小吳的母親在家裡被人殺害,其父親也嚴重受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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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熊某與小吳原系朋友,二人因瑣事產生矛盾後不再來往,熊某遂懷恨在心。2020年9月18日14時許,被告人熊某飲酒後攜帶單刃刀具到合肥市瑤海區來安花園小吳父母住處尋找小吳,敲門進入室內後,小吳父親、母親告知小吳不在。熊某遂持攜帶的單刃刀具向小吳母親胸部連刺數刀致其倒地死亡,向小吳父親胸部、上肢捅刺致其胃、肺、脾等臟器、手臂受傷。其間,小吳母親拿出手機準備報警,熊某為阻止其報警將手機搶走。

經鑑定,小吳母親系被單刃銳器刺擊胸部致心臟破裂、肝臟破裂導致急性大出血死亡,小吳父親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熊某作案時處於普通醉酒狀態,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021年9月6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宣判。審理認為,被告人熊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支援。被告人熊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但熊某因瑣事遷怒他人並持刀捅刺被害人,犯罪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極大,情節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雖有坦白情節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綜上,根據被告人熊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案經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決如下:被告人熊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熊某當庭表示上訴。

11月5日,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二審進行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熊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1月16日,小吳代理人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律師丁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判決,被告人熊某需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小吳及其父親經濟損失共計25萬餘元,可根據實際法院查封熊某財產情況,熊某並無賠償能力,截至目前,小吳未能收到任何賠償,“下一步當事人可能會考慮申請司法救助。”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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