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背後有貓膩,一查竟是……
原告與被告既存在真實意思表示的買賣合同關係,亦存在非真實意思表示的“走賬”行為,對於該兩類合同效力應予以分別認定:應根據實際交貨情況認定雙方所簽訂的訂單是否為真實意思表示,對於交貨金額,原、被告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法院認定,原告作為出賣方...
原告與被告既存在真實意思表示的買賣合同關係,亦存在非真實意思表示的“走賬”行為,對於該兩類合同效力應予以分別認定:應根據實際交貨情況認定雙方所簽訂的訂單是否為真實意思表示,對於交貨金額,原、被告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法院認定,原告作為出賣方...
老孃真特麼想撂挑子不幹了,氣得很,催貨的時候個個給我指定期限,付款的時候一天兩天一個月兩個月,真真是客戶爸爸...
至此,沒有人知道該客戶的辦公場所、人員情況,無法追回貨款,導致甲公司資金損失60萬元...
2020年5月24日,黃鵬與小顧簽訂買賣合同,約定購買安全頭盔5000個,到貨日期不得晚於2020年5月26日,如違約,小顧應退回貨款、賠償損失並支付10%的違約金...
海安天馬公司(化名)向黃宇(化名)出售鉬絲,黃宇給付一張商業承兌匯票作為預付貨款,然而票據到期卻未能兌付,天馬公司基於原因債權訴至法院要求黃宇給付貨款...
近日,在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周某採取限制高消費等多種強制措施後,周某終於迫於執行壓力將拖欠戚某等12名養殖戶的貨款全部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