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受賄如何累計計算數額與認定訴訟時效
二是界點行為之前的受賄行為獨立成罪的,若根據刑法“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規定仍在追訴期,或與後罪有連續狀態的,則作犯罪處理,以最後一次行為和作犯罪處理的受賄行為累計數額確定法定刑和訴訟時效...
二是界點行為之前的受賄行為獨立成罪的,若根據刑法“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規定仍在追訴期,或與後罪有連續狀態的,則作犯罪處理,以最後一次行為和作犯罪處理的受賄行為累計數額確定法定刑和訴訟時效...
經審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國先後利用擔任貴州省茅臺酒廠副廠長、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得茅臺酒經銷權、分戶經銷、增加茅...
據說他聚斂的財富,遠超過清朝10年的國庫收入...
儘管周某某虛構了借款事由並出具借條,但“出借人”提出了具體謀利事項,“借款”金額與所謀利益價值相當,且“借款”到期後一直無催討行為,由此可佐證,雙方在交付財物時心照不宣地形成了權錢交易的行受賄合意,符合受賄罪構成要件...
儘管周某某虛構了借款事由並出具借條,但“出借人”提出了具體謀利事項,“借款”金額與所謀利益價值相當,且“借款”到期後一直無催討行為,由此可佐證,雙方在交付財物時心照不宣地形成了權錢交易的行受賄合意,符合受賄罪構成要件...
實踐中,有的辦案機關在調取到被告人供述和行賄人證言後,認為兩人關於給予和收受財物的事實能夠相互印證,就不再調取具體交付財物和接收財物人的證言,導致認定收受財物的證據鏈條斷裂,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不足,審查發現後應及時要求補證...
王繼鵬顯然不信,繼續說,別裝了,大家都是一家人,我讓你做這個官,你好好選拔人才,不過呢,如果有那種錢賊多的人,就不要管他是不是人才了,讓他拿錢,給他官做,然後你再把錢給我,你看好不好...
本案中,葉某透過自己手中掌握的權利,未經村集體決定,直接將工程專案指定給其親朋好友,收取財物甚至主動索要財物,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同時還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涉嫌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