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德國汽車工業協會:專利法改革透過,是德國智慧財產權的重要里程碑

德國汽車工業協會:專利法改革透過,是德國智慧財產權的重要里程碑

作者:黃鶯

德國聯邦議院6月11日通過了專利法改革方案。

德國汽車工業協會(Verband der Automobilindustrie, VDA)當天就釋出宣告,支援德國專利法改革的這一新動向,指出這將有效應對“專利巨魔”對德國汽車工業釋出禁令的影響。

以下是宣告全文:

聯邦議院在週五晚上(編者注:實際是週四晚到週五凌晨)通過了專利法改革。

該修正案的目的是制止所謂的專利巨魔濫用專利法。到目前為止,資訊和通訊技術(ICT)公司對汽車行業的公司提出了一整套的專利,同時提出了過高的許可證要求,並威脅要關閉申訴人的全部國內生產。

汽車工業協會(VDA)主席希爾德加德·穆勒(Hildegard Müller)認為,這項改革是反對專利濫用的重要一步:“近年來,濫用專利法的現象大大增加,針對汽車行業的侵權訴訟也十分震驚。這導致了高昂的成本,給企業帶來了不必要的負擔。因此,這就是VDA提倡引入按比例檢驗的標準的原因。隨著專利法的改革,法院現在可以在平衡中考慮到影響深遠的生產停產造成的影響。這就是為什麼專利法改革對德國來說是個好訊息。”

汽車工業中的製造商和供應商是歐盟和德國主要的專利申請人之一。因此,嚴格保護專利是非常重要的。然而,迄今為止,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原告能夠在被侵犯的專利只是保護價值較低的一小部分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的生產,例如汽車的交付。而且這一程式沒有深入審查專利的有效性,這一辦法使得強制執行不成比例的高額許可證繳費變得更加容易。德國主管法院尚未就有關嚴重和昂貴的停產時間與所謂的指控是否相稱進行審查。

現在,新的比例標準將成為專利

法程式中的一個必然要素。“現在將由主管法院立即將其轉化為適當的判例法”,穆勒解釋道。

此次專利法的修改,一定會像VDA所希望的那樣,從根本上解決“專利巨魔”對德國汽車工業的影響?

恐怕未必。

實際上,在這場修法背後,既是德國專利制度“衡平”的一次發展和修復,也是德國企業、甚至是跨國公司在德國市場爭取各自利益的一場遊說和制衡。

01

汽車:沒落的貴族

德國,曾經的汽車王國。家大業大,卻在汽車未來的發展上暫時落後了。

在造車新“四化”中,“電動化”被美國和中國反超。“網聯化”也因為缺乏掌握通訊標準的本國企業而缺少話語權。

在德國諮詢機構IPlytics今年2月釋出的5G專利競賽排名中,前八家企業,中國、韓國和歐洲各兩家企業,美國和日本各一家,而德國沒有一家企業入榜。

德國汽車工業協會:專利法改革透過,是德國智慧財產權的重要里程碑

這種“尷尬”反映在VDA的宣告中,一覽無餘,德國汽車行業對於像諾基亞這種掌握著通訊行業標準必要專利SEP的“外來者”,既恨又怕。

哪怕是一家掌握SEP專利的企業揮動手中的武器,指控德國汽車企業專利侵權,按照德國現行的專利制度對專利權人更為有利的狀況,幾乎是沒有一家汽車企業能夠倖免於難,將會直接面臨禁令的“窘境”。

這也是幾年前大眾汽車首席專利顧問Uwe Wiesner 對專利權人不受限制的獲得禁令方面遇到問題的探討,所引發了德國各界對這一事件的重視。

汽車專利池Avanci在幾年前相繼與大眾、寶馬等德國車企簽署了許可協議,無疑繼續推動了德國車企和供應商對這一問題的關心,直到兩年半前遇到戴姆勒,才將SEP專利持有者與汽車企業的矛盾推向高潮。

隨著汽車專利池Avanci成員諾基亞、康文森、夏普和IP Bridge相繼在德國對戴姆勒發起專利侵權訴訟,德國專利法中備受專利權人“青睞”的禁令制度發揮了作用。

此外,德國採取的“雙軌制”也使得禁令可以在確認專利有效性之前被執行,這對專利人而言也是更有利。由於專利侵權和專利有效性分別由不同法庭按照不同程式來執行,而審理侵權的民事法院一般要比審理專利有效性的聯邦專利法院要快,這也使得在真正判斷專利是否有效之前,民事法院就可以判定侵權而授予禁令,而如果權利人能夠提供保證金,禁令就可以立即執行。這更加有利於後續專利權人與被許可方的談判。

例如,2020年8月,曼海姆地方法院在諾基亞起訴戴姆勒的專利侵權案的裁決中,對戴姆勒發出了禁令。諾基亞只要繳納70億歐元的保證金,就可以執行對戴姆勒的禁令,只是諾基亞從未執行這一判決。

而對“禁令”的爭奪,正是此次德國聯邦議院修改專利法的主要動因。

按照現行德國專利法,諾基亞這些擁有SEP專利的權利人,只要有一件專利被法院裁決受到戴姆勒的侵犯,就可以對戴姆勒釋出禁令。而不管諾基亞的專利哪怕只是汽車眾多零部件中的一個通訊模組的技術之一,這對於汽車這種需要上萬件零部件的產品來說,戴姆勒會因為一個部件發生侵權,而被德國法院判決停止生產、製造和銷售。

這對於一家整車企業來說是不可承受之重。也正是此次專利法修改中,為何引入按比例檢驗的標準,來在釋出禁令時要考慮專利侵權部分對整體的影響情況。

而正是利用了德國專利制度這種“親專利權人”的特性,Avanci四家參與起訴戴姆勒的企業,在德國法院取得了不俗的戰績:諾基亞起訴戴姆勒侵犯其10餘項專利,康文森起訴戴姆勒侵犯4項專利,夏普提出了五項索賠要求,這幾家都拿到了德國法院對戴姆勒的禁令。

這也是德國汽車工業協會VDA為何在德國專利法修正案獲得聯邦議院透過之後,立刻就興奮發表宣告。在它看來,這已經邁出了應對“專利巨魔”的第一步,但是到底未來是否會起到作用,實際上VDA心裡也是沒有底的,就像最後一句VDA主席穆勒呼籲的那樣——“現在將由主管法院立即將其轉化為適當的判例法”。

新專利法,能否真正實現汽車企業的預期,還要看後續專利訴訟的判決和執行尺度。按比例檢驗的標準是否會破壞德國專利制度對於專利強保護的根基,真正達到嚇退專利巨魔的作用?一些業內專家實際上並不看好。他們認為,德國作為專利權人信賴的最佳訴訟地,並不會因為此次專利法的修改而有根本改變。

因為在這背後,是不同利益群體的爭奪。

02

遊說:專利的真相

在週四晚到週五凌晨德國聯邦議院對專利法修改案通過後,美國《華爾街日報》立刻以“德國向專利巨魔關閉大門”為題進行了第一時間的報道,提到了德國立法的改變旨在結束美國作為專利訴訟當事人“避風港”的位置。美聯社也在第一時間,以“德國議會透過一項立法,旨在結束德國作為所謂專利巨魔的目的地的地位”進行了報道。

德國汽車工業協會:專利法改革透過,是德國智慧財產權的重要里程碑

從美國媒體來看,他們更關心的是此次修法是否會削弱美國專利持有人在德國的利益。但是簡單的認為此次修法,對專利巨魔就關上了大門,顯然是對德國內部對此次修法的態度還不甚瞭解。

實際上,本次修正案在德國內部也是爭議很大,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對者。基民盟/基督教團結聯盟和社會民主黨的政府團體對該倡議投了贊成票,整個反對派都反對這項提案。

反對者中,由3M、巴斯夫、拜爾、愛立信、諾基亞、高通、松下和西門子、德國化工協會、IP歐洲、弗朗霍夫、製藥公司協會等組織的聯盟,共同簽署了一份公開信,明確反對這項提案。他們擔心這樣改革會限制專利權人的禁令救濟權,並削弱德國專利制度。

這些公司還呼籲取消一項保護第三方利益的規定:如果法院限制自動禁令,則毫無保留的向專利權人提供貨幣補償。

而另一方贊成團體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由阿迪達斯、寶馬、戴姆勒、德國電信和SAP等德國公司組成的歐洲貿易集團IP2Innovate。其在該修改方案通過後,當天立刻發表“專利法改革加強了德國作為創新場所的地位,歐洲需要效仿,以增強其競爭力”的宣告。

該集團主席Ludwig von Reiche表示“德國專利法終於進入了21世紀,我們歡迎德國聯邦議院透過的這項平衡的改革”。他表示“現代產品在數字時代是複雜的,來自廣泛行業的產品包含數百項,有時甚至數十萬項專利技術。立法者認識到,由於對一項或幾項專利的爭議而阻止這類產品的銷售威脅往往是不成比例的”,而新透過的法案要求法院對專利糾紛使用相稱性(比例)原則。

他還提到,與德國一樣,許多其他歐盟國家也沒有尊重相稱性原則。

德國電信公司的專利戰略與防務總裁Stephan Altmeyer博士認為:“特別重要的是,法律應該考慮第三方利益。因為專利攻擊網路基礎設施不僅影響到我們網路運營商,還有那些迫切依賴網際網路和電話功能的人,如醫院或企業”。

寶馬集團智慧財產權許可負責人Reinhold Diener:“新專利法在德國開發和製造創新和高度複雜產品的公司提供了機會,以減少劣勢,在這方面,專利侵權訴訟中的比例檢驗尤為重要。”

SAP智慧財產權政策總監Kevin Prey表示:“新法律為法官提供了防止專利制度被濫用的必要工具,並考慮到當今複雜、多功能的數字產品和服務(如雲計算)的現實。透過始終如一的使用相稱性原則,法官可以確保專利糾紛的公平平衡。”

英特爾德國董事經理兼政府市場與貿易副總裁認為:“作為未來市場關鍵技術的供應商,如連結自動駕、工業4。0和廣泛的物聯網,專利法規定的無條件禁令救濟會如何阻礙新技術的市場實施,減緩創新,損害客戶和消費者。因此,我們歡迎德國專利法的修改,該法律現在明確允許在給予禁令救濟時制定均衡的相稱性規則。”

可以看到,在德國專利法修改背後,正是這些高科技公司對各自利益的考量,在不斷推動著立法者前行。

正是這些企業和團體組織的不斷遊說,德國專利法才歷經幾次修改,確定了最終的方案。在這一過程中,代表汽車行業利益的汽車工業協會VDA完善中發揮了較大的作用,就像該協會主席穆勒所說:“汽車行業獲得聯網車輛所需的技術是至關重要的。我們很樂意為此支付公平合理的許可費。不過,許可證談判絕不能揹負關閉整個生產設施的威脅”。因此,VDA在今年年初的修改草案版本中提出強化對相稱性進行有效審查的建議。

專利,實質上就是遊說者得之,競爭逐利的一種遊戲。

03

結語

最近,在全球兩大專利訴訟集中地,美國和德國,不同利益集團相繼就當前熱點的專利問題進行了爭奪:在美國,是有關IEEE的智慧財產權反壟斷審查問題,參見《高通、蘋果、華為上演IEEE專利政策的“反壟斷暗戰”》,在德國,就是本篇關注的專利法修改問題。

兩者共性的就是均是由不同的利益方在遊說政府、立法機構和輿論,這在西方發達國家中是常見的做法,但是對於中國企業而言,還沒有完全融入到這種藉助推動政策來為企業提供更高水平服務的能力上。目前,也只有華為等少數國際化企業擁有類似的意識,並嘗試推動。

智慧財產權政策遊說對於中國企業而言是一堂新的課程,是比智慧財產權申請、佈局、確權和維權更能帶來高附加值的手段,在與國際接軌的過程中,中國企業還需不斷學習和歷練,尋找符合自身利益的遊說目標和政策導向。

希望美國和德國的現實案例能為中國企業帶來更多的思考,進而推動中國智慧財產權立法和執法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