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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父母即使對孩子千好萬好,試問生父母的悲痛與絕望誰來承擔?

郭剛堂尋得親生兒子,這是一件值得祝賀的事情。可是找到了,再也回不了曾經的家了。這是一件遺憾的事情,對郭剛堂來說,充滿著無奈和心酸。

買方父母即使對孩子千好萬好,試問生父母的悲痛與絕望誰來承擔?

買孩子本來就是犯法的,買了兒子來傳宗接代當然對孩子好了,但是前提是這個孩子是買來的,人家有親生父母啊!

生父母念及善待了自己兒子,出具諒解書放棄民事賠償可以理解,被買的孩子念及買孩人的撫養之情,盡贍養義務也可以理解。但是,人情歸人情,法律是法律,買孩子是違法犯罪,必須嚴懲。

買方父母即使對孩子千好萬好,試問生父母的悲痛與絕望誰來承擔?

沒有買賣就沒有拐賣!買家養父母對孩子再好,也是犯罪。試問親生父母的悲痛與絕望誰來承擔?沒錯,支援買賣同罪!不要扯什麼“養育之恩”,必須讓惡人受到嚴懲,還那些千千萬萬被拐家庭與整個社會以公平和正義!

養父養母對得再好,也是罪惡的根源!這種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也是最可恨的,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買方父母即使對孩子千好萬好,試問生父母的悲痛與絕望誰來承擔?

既成事實,所以就沒下文了嗎?我只想看到買家受到處罰,哪怕這個孩子對親生父母反目成仇。不然不會斷絕這個利益鏈條,買家只要好好養,培養出感情,就不會受到懲罰。看似照顧了孩子的情緒,實際是鼓勵了買孩子的行為,以後買孩子的會更多。

買方父母即使對孩子千好萬好,試問生父母的悲痛與絕望誰來承擔?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如果沒有拐來小孩沒有銷路,或者銷路風險極高,請大家用腳尖想一下,誰還會去幹這種賠本的買賣?所以我是極力主張買方同拐賣孩子的是同罪並處的!不知道你們發現沒有,現在的小車,你就是不鎖門放在外面也一般不會丟,為什麼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沒有銷路,其次才是汽車防盜系統安全性的提升。

那些支援養父養母的人,也由衷地希望你們的孩子被人販子拐跑,你要是找孩子就是不仁不義。給孩子買飛機、買航母也不行,也彌補不了親生父母的痛,也抹不平買孩子犯的法、道德底線!讓孩子決定養父母的有無罪,那是對孩子的又一次傷害,對孩子太殘忍了!

養父母買孩子,就是犯法,就應該受到懲罰。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不要說什麼養育之恩,那是在觸犯法律的前提上,傷害親生父母得到的。

買方父母即使對孩子千好萬好,試問生父母的悲痛與絕望誰來承擔?

網友劉振說:看了買家的待遇我也想買個了,和我孩兒做個伴兒,我養他供他上大學給他買房買車給他娶妻生子。最讓我欣慰的是他親生父母找上門,他也不跟著走,來吧,有賣的嗎?

法律的角度:買了,就是犯法了,交給法律!人性的角度:25年的養育情!估計當事兩家人,未來長時間會每天面對社會輿論壓力!如果買家父母不受到處罰,天理難容,以後大家不想自己生,想要兒子就買兒子,想要女孩就買女孩。親生父母24年的血和淚,誰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