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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將“洩密”性侵事件員工開除

還記得阿里的“807”事件嗎?

阿里女員工周某在內網發表長文控訴自己領導要求陪客戶喝酒,被灌醉後,被客戶猥褻,之後被送到酒店後,領導進出其房間4次,並將其強姦。

除了長文,周某還在食堂發起了控訴傳單。

之後,有看不過去的阿里員工將控訴文章截圖並抹去帶有個人ID的水印後對外公開發布,於是7月27日發生的事件,在8月7日形成輿情。阿里內部便把它定為807事件。

阿里將“洩密”性侵事件員工開除

網友們除了關注此事,希望給周某一個公道外,還有阿里那些關於“性”的“文化”,背後則是性別歧視、性騷擾和性侵犯、職場PUA等等。

之後,濟南警方兩次釋出調查通報。

從通報中可以看出,周某的“控訴”存在諸多不實之處,不是完美受害者,但受害者的身份是實錘的。周某領導王某文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進一步的偵查正在進行,張某涉嫌強制猥褻罪已經被批捕。

一切彷彿塵埃落定。

不,這還不算完,畢竟阿里就是阿里。

對阿里而言,相比將問題放在內部解決的周某而言,那些將資訊外洩造成形成重大負面輿情的員工才是真問題。

於是,有10名員工因此而被解僱。

阿里將“洩密”性侵事件員工開除

阿里將“洩密”性侵事件員工開除

這番處理當然是“合規”的,畢竟“內網資訊嚴禁外洩”,“這是起碼的行為準則也是起碼的職業道德”。

有的網友正是從這個角度為這番解僱做辯護的——在許多網際網路大廠都有內網,在內網,員工可以對管理層提出尖銳的批評,可以爆料、可以釋出不滿,算是不多的能說真話的地方,但有一個前提,資訊嚴禁外洩——他們擔心,如果動不動就資訊外洩,這點可憐的“民主”說不好在某一天就突然沒了,更何況內網資訊不外洩,本來就是入職時再三強調的紅線。

可問題在於,這不是花邊新聞、不是商業機密、不是管理內幕,而是有悖於社會公序良俗,甚至觸犯法律底線而且還是刑事案件的事,難道就不能對外公開嗎?

刑事案件內部化,阿里敢麼?

727-807,這麼多天了,阿里高層拿出一個像樣的解決方案了嗎?

如果不是事情鬧大,或許王某順利入職位元組,阿里順勢開除王某,然後給周某一筆賠償此事就算了了。

這裡頭隱含的一個問題是,究竟是公司大,社會共識大,還是國家大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