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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元延律師事務所,起訴不是維權的唯一選項,公開真相,也能維護權益

針對元延律師事務所,起訴不是維權的唯一選項,公開真相,也能維護權益

圖片來自網路

法無禁止皆可為,網際網路發展到今天,因媒體曝光真相,使很多受害人的主張得到公正的對待,也讓不法企業得到懲罰。起訴不是維權的唯一選項,公開真相,也能維護弱勢群體的權益!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但是面對律師事務所這個“聰明”的群體,防人談何容易!很多時候,一不小心,我們就進入他人的圈套。但是,隨著公民保留證據的意識加強,微信記錄單方不可刪除性的特點,很多對方設定的陷阱也會逐漸矛盾出來。

一家律師事務所,本身是守法、用法、盡職盡責維護委託人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的,但是在商業利益驅動下,一些律師為了委託人能簽單,提出一些虛假承諾,為了律所的利益,利用委託人的期待,多收費用,加上一個律師同時負責很多案子,把當初對委託人的承諾逐漸拋在腦後。最終丟失承諾,釀成損失。所以,近幾年,透過北京三院可以看到,律所霸王條款、格式合同以及不合理,讓自己免責的條款都在律所和委託人的糾紛中被判為無效。

針對元延律師事務所,起訴不是維權的唯一選項,公開真相,也能維護權益

在和律所的糾紛中,當事人很難透過訴訟解決,畢竟面對的都是律師,自己作為普通人處於絕對的弱勢地位,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增加律所違法和失信成本,訴訟不是唯一的方式,只要有合同,訴訟對弱者來說可能真的沒用,面對精兵強將的律師也很難贏,徒增更多的維權成本,所以當事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收集律師違法違規的證據,在網上公開真相,如同315一樣,讓消費者在選擇這種律所的時候能多一個參考,也是有利於社會的好事。

我們知道一個注重企業形象的公司,才是值得合作的,好的企業也會盡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曝光後,元延律師事務所就開始報警,如實曝光是警方能介入的嗎?我可不像律所那樣辱罵別人。

但是,維護自己企業形象不是靠自己律師的狡辯能達到的,而是靠證據,比如你的律師有沒有違規,你的律所主任處理糾紛有沒有公平公正,你對待使用者有沒有讓雙方處於締約的公平地位,你的律師在處理案子過程中,有麼有符合委託合同中的“盡職盡責”條款,你的律師有沒有無故延誤立案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給使用者造成損失後律所有沒有先考慮逃避責任等等,我相信這個元延律師事務所都沒考慮到。他們現在能狡辯的就是律師沒有違法違規,收費符合什麼什麼要求,沒有所謂的什麼承諾三個月出判決,打擦邊球說那是什麼簡易程式等等,把當初許諾給使用者的東西全部換成另外的一種解說。

針對元延律師事務所,起訴不是維權的唯一選項,公開真相,也能維護權益

還好,有微信溝通記錄存在,透過前後文能表達委託人和使用者的真實意思,只是元延律師事務所視而不見,反而讓使用者簽訂保密和律所免責條款,不籤就辱罵使用者“給你臉不要臉”。我相信,這種律所只有曝光事實真相,讓大家看清楚一個律所上下風氣,才能讓更多的使用者避免踩坑,才是有利於社會的好事情。

最好的方式就是透過媒體監督的方式維權,但是切記不能有任何捏造證據。

和律師事務所對質,沒有百分百的證據是很難的,因為大家都懂,那是一個什麼樣的群體。曝光後,就要承擔最大的風險。所以曝光後我積極釋出公告,並把曝光內容發給元延律所秘書的微信上進行對證和質證,並告知,如果發現我曝光不屬實,可以1個工作日提交,我會修改,但是都沒得到回覆,他們也知道我曝光的內容都是真實的。想想當初,我把最後一絲希望寄託在元延身上,帶來的卻是更大的衍生傷害,大家心都是肉長的,我不知道這些律師心會不會痛。

元延已經報警了,我已經和警方說了,我不會違法,所有曝光照片和影片、錄音都隨時可以查,我已經雲端備份。我不會停止公開真相的步子,目前我已經和司法局、律協、市長熱線接訴即辦溝通,所有曝光內容會同時反饋到有關部門,最後會不會起訴元延,包括元延律師事務所辱罵我我會不會追究,要看事態發展。

針對元延律師事務所,起訴不是維權的唯一選項,公開真相,也能維護權益

針對元延律師事務所,起訴不是維權的唯一選項,公開真相,也能維護權益

作為公民,行使自己所有的權利,讓侵害自己的公司得到懲罰,在“忽悠”的路上寸步難行,這是利國利民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