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來了
它來了
它帶著數不清的商品
看不懂的規則
算不明白的折扣來了
雖然玩不明白
可是誰能抵擋買買買的誘惑呢?
今年“雙十一”從10月20日啟動
足足持續23天
你可以逃過“光棍節”
但是無法不對“雙十一”動心
二十多天
總有一天會成為“尾款人”
為了讓大家能夠放心大膽地“剁手”
小編特地獻上法律大餐
助力各位“決戰雙十一”!
付過的少量定金
都是“鉅額”尾款的預告
一時衝動付了定金
還有後悔的機會嗎?
定金具有擔保合同履行之意,一般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20%。對於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法
律
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預付款、訂金、意向金”均不屬於定金,下單前一定要仔細辨別,要注意,訂金能退,定金不退。
溫馨提示
若支付定金後後悔怎麼辦?
可以在支付尾款後,選擇全額退款,從而降低損失。
熬夜、湊單、等“光棍節”
就是為了省點錢
過幾天一看
落入了商家明降暗漲的陷阱怎麼辦?
商家虛構原價、悄悄提價的行為涉嫌價格欺詐,賣家構成欺詐的,買家可以要求“退一賠三”。消費者遇此情況應保留消費憑證和溝通記錄,向電商平臺或消費者協會舉報並索賠。
法
律
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這一秒還是尾款人
下一秒就成了收件人
有的快遞十分鐘送到
有的卻永遠無法抵達
快遞丟了怎麼辦?
快遞簽收前,貨物損壞或損毀的責任由商家負責,買家可以申請延遲收貨,同時要求賣家重新發貨,如果賣家未能及時重新發貨,消費者可以要求一定賠償。如果不想繼續購買該商品,也可以向賣家申請退款。
法
律
點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溫馨提示
對於貴重物品,最好要求賣家進行保價,避免快件丟失維權困難;簽收方在簽收物品時,確認無誤後再簽收。
貨物一經售出概不退換
說好的7天無理由退換
商家拒絕怎麼辦?
如果是質量問題的話,不受七天時間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產品都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
法
律
點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線上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溫馨提示
對於“主動找上門”的退款一定要謹慎!謹慎!再謹慎!有可能是詐騙!
君不見君
全靠一根網線連通
付款前“親親親”
付款後卻不見人
網購發生糾紛怎麼辦?
向購物平臺維權
向消協投訴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向公安機關報警
在網購交易過程中,
要注意收集和儲存好相關購物證據,
如:聊天記錄
購物記錄
商品頁面截圖
購物發票
快遞單
發貨單等
法律錦囊已經備好
其他的就各憑手速和錢包了
我們“吃土”的時候再見!
END
小編丨董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