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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拉徵信“自證”:當年沒給我發牌照,太對了

明星企業考拉徵信,此刻正經歷著成立以來的至暗時刻。

曾經,考拉徵信是可能獲得首批個人徵信牌照的八家試點機構之一;如今,卻連董事長都被警方帶走,用實際行動“自證”了,

為什麼當年八家試點機構均不合格。

(此處不知道其他七家有沒有躺槍的感覺,覺得躺槍也不要來找我,去找考拉徵信)

01

個人徵信往事

2014 年,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試點辦理個人徵信業務牌照,首批申請個人徵信試點牌照的有八家機構,包括

執牛耳的芝麻信用、騰訊徵信,也包括考拉徵信。

2015年1月,八家機構的準備工作正式開始,最開始規劃的準備時間是六個月,但三年之後2018年1月,卻傳出百行徵信獲批的訊息,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為最大股東,之前的八家機構均未獲得牌照,僅在百行徵信各持股8%。

相比於之前曠日持久的“準備工作”,

僅僅32個工作日

,百行徵信就獲得我國首張個人徵信業務牌照。

速度有時候不代表激情,也可能是早有準備。

2017年4月,個人資訊保護與徵信管理國際研討會召開,主辦方是央行徵信局、世界銀行集團國際金融公司、APEC工商理事會。這次研討會達成5項重要共識:1。應正確理解徵信概念;2。個人徵信機構不應太分散,准入門檻應較高較嚴;

3.徵信應堅持政治上的正確性,貫徹社會的公平正義;

4.徵信機構不能濫用客戶資訊;

5。徵信產品的應用場景主要是在信貸領域。

在這次會議上,央行徵信局局長萬存知發表了定調式的講話“到底誰能辦個人徵信?假如你是單獨自然人、單獨的企業或者企業集團,金融機構或者金融控股公司,想獨資辦個人徵信機構,我們說不行。在什麼情況下行呢?

假如多個有共同意向的機構聯合起來,共同申辦一個行不行?

我們說這可以。

”(本段引號內容來自《每日經濟新聞》)

對於8家做開業準備的機構,萬存知表示:沒有一家合格!“綜合判斷,8家進行個人徵信開業準備的機構目前沒有一家合格,在達不到監管標準情況下不能把牌照發出去。”

總結看來:

個人徵信機構不只是一家單純的商業機構

,在其商業屬性之外“徵信應堅持政治上的正確性,貫徹社會的公平正義,不能濫用客戶資訊。”這對於當年股東各異的8家試點機構來說,有點“超綱”了。

而考拉徵信被查風波也證明:確實“超綱”了。

02

考拉徵信風波

央行對於個人徵信機構的風險預測是正確的,“徵信機構”的風險也在頻頻發生。

據央視網報道,近日江蘇淮安警方依法打擊了7家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的公司。經查,2015年3月以來,

北京考拉公司非法提供查詢返照9800餘萬次,獲利3800餘萬元,在公司伺服器中查獲並收繳被非法獲取、儲存的公民姓名、身份證號、相片近1億條

。警方已將考拉徵信服務有限公司及北京黑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銷售、技術等20餘名涉案人員抓獲。

警方介紹,

身份證照片可以隨意獲取,這為小貸公司實施"套路貸"犯罪,暴力催收敞開了罪惡之門。

警方稱,催收公司把這些非法獲取的公民身份證照片

PS成靈堂照片或者淫穢色情的照片發給貸款人本人

,首先是貸款人本人,對其進行威脅。這種情況下,如果貸款人還不還款,PS照片就會被小貸公司發給貸款人的親友、同事、同學,毀壞貸款人聲譽逼迫其還款;還有就是被

用於電信詐騙犯罪中的通緝令詐騙。

一家曾經申請個人徵信牌照試點、現為百行徵信股東的企業,竟然會和套路貸、電信詐騙扯上關係,並以此獲利,實在是意料之外、法理之外。

但卻在情理之中,就好像因為商業利益,八家試點機構中只有三家願意將資料接入百行徵信系統一樣。

有人不願意將資料接入百行徵信是為了利益,有人願意將資料賣給別人也是為了利益,這是屁股決定的。

03

屁股與腦袋

在拉卡拉的招股書中,對與其他企業共同投資的拉卡拉信用管理(考拉徵信最大股東,現更名考拉崑崙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的原因、背景和和合理性是這樣闡述的:

“2014 年,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試點辦理個人徵信業務牌照,作為國家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個人徵信業務具有巨大商機, 其牌照也具有稀缺性。

為充分抓住此商機

,發行人原子公司成都拉卡拉與上海藍色游標品牌顧問有限公司(藍色游標的子公司,後將其所持拉卡拉信用管理的股權轉讓給藍色游標)、旋極資訊等主體於 2015年 1 月共同投資成立了拉卡拉信用管理,全資持股考拉徵信服務有限公司。

鑑於徵信業務為新興業務、在起步階段需要大量資金,而發行人在 2015 年時尚未盈利,同時為擴大在徵信業務領域的影響力,拉卡拉信用管理後續引入了盈生創新、拉薩隨緣、廣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刪減)

這段闡述中,拉卡拉看中了牌照的稀缺性,看到了商機,所以和其他企業共同出資成立拉卡拉徵信,但是看到

政治的正確性了嗎?

看到社會的公平正義了嗎?

好像沒有。

11月20日,拉卡拉工作人員針對考拉徵信風波迴應稱:考拉徵信服務公司是具備獨立法人地位的公司,拉卡拉支付是其母公司考拉崑崙信用管理公司的九名參股股東之一。

拉卡拉與考拉徵信之間的財務、業務、經營等都是各自獨立的。

11月21日拉卡拉釋出澄清公告稱:公司對考拉崑崙持股比例為32。4%,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公司不足以對考拉崑崙股東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公司不能控制考拉崑崙股東會。

考拉崑崙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會由五名成員構成,公司提名其中兩名董事,未超過半數,依公司法、公司章程對公司治理的有關規定,公司不能控制考拉崑崙董事會。

考拉崑崙由經營層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許可權自主決策、自主經營,公司不參與其具體經營活動

。綜上,公司不能控制考拉崑崙股東會、董事會、經營決策,因此,公司不能控制、實際支配考拉崑崙,同時亦不能控制、實際支配考拉崑崙全資子公司考拉徵信。

這個公告內容比拉卡拉工作人員的迴應內容更加詳細,但表達的意思卻大致相同,很多人可能認為是甩鍋,但讀懂新金融認為:這不見得不是事實。

但即使是事實,又能怎樣?只是進一步證明了央行對於當年8家試點機構判斷的正確,只是進一步證明了,如果這八家試點機構獲得個人徵信牌照,也只具備商業屬性,今天的資料之亂可能會更加嚴重,

讀懂新金融曾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屁股決定腦袋,民營企業的天性就是要賺錢,賺很多很多的錢,而不是做普惠金融,即使是,前提也要是做普惠金融可以賺到錢。

這句話浮於理論,低估了“屁股”的力量,實際中呢,

只要能賺錢,有的企業不會管它是普惠金融、個人徵信還是資料買賣。

何其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