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對於霍尊事件的評論,最讓人看著不舒服的,莫過於說,
“這女人不大度,得不到就要毀掉,這種女人早分開就是對的。”
what?
我本來想懟,但是想想還是算了,文明一點,還是發篇文章來闡述自己的觀點吧。
說實話,我不知道有上面這種觀點的是男性多,還是女性居多。
如果是女性的話,萬一哪天這種事情發生在你頭上,你也能如你所說般,大度淡然的處理。
有一說一,我確實佩服你,你的格局,是我到不了的格局。
我只是一個小心眼的小女人,我只知道,如果我九年的真心餵了狗,我肯定是要打狗的。
如果你告訴我,我不應該跟狗計較,我應該摸摸狗頭,然後再瀟灑揮手,祝狗幸福。
對不起,我做不到。
有人說,不愛了,分手怎麼了?
正常人談了很久戀愛,分手的多了去了,他分怎麼就不行?為什麼要道德綁架,就因為他是公眾人物?
注意,這裡不是說不能分,而是說,談了九年才說分。
請不要說什麼強扭的瓜不甜,不愛了就應該分開。
因為你這樣說,太籠統。
不愛了是可以分開,問題是何時分開?
在一起一年,不愛了,可以分開。
在一起三年,不愛了,可以分開。
在一起九年,一直不結婚,最後說一句不愛了,想分開。
真的是…
既然生而為人,人除了生理需求,情感需求之外,還應該用大腦來思考,作為一個人,你應該承擔的責任是什麼吧?
我真的不知道,那些動不動把“不愛就分手”,
“過不下去就離婚”,
“不要委屈自己的下輩子”
這些話掛在嘴邊的人,是如何理解“責任”這個詞的?
不愛就分手?
你早幹嘛去了,為什麼不愛索性不在一起?非要在一起之後,才說不愛?
過不下去就離婚?
國家法律規定的婚姻,被你當兒戲麼?
什麼叫過不下去?
有暴力,出軌及不良嗜好的人,應該是過不下去的,但是,你為什麼在結婚前沒有了解這個人?
別再說什麼性格不合,三觀不合了,還是那句話,你早幹嘛去了?
結婚是一件慎重的人生大事,你自己都把它當兒戲,那生活回報給你的,自然不會讓人失望。
還有說在婚後遇到真愛的,
我真的是…
婚後是真愛,那和你結婚的人是什麼?是意外麼?
我不否認人都是有感情的,而且這個感情是最不穩定的因素。
你今天可能喜歡這個人,過兩天,你可能又會喜歡那個人。
你要怎麼做?
難道喜歡誰就和誰在一起?把之前在一起的人一腳踹開?
那麼請問,你作為一個人,和發情的獸類,區別在哪裡?
其實,男人之間或許沒有太大的差別,都是食色性也。
真正能坐懷不亂的,也就只有唐僧了。
但是,
好男人和渣男的區別,就在於責任感和擔當。
責任感,驅使好男人會告誡自己,他有家庭,有孩子,有妻子。
要保持這個家的完整,有些東西,是絕對不可以觸碰的。
責任感,告訴好男孩,如果這個女孩不適合和自己結婚,那麼,自己一定要儘快和女孩說清楚,避免耽誤人家。
心裡早就不愛了,又害怕張口對女孩說“不”;
想讓女孩自己說分手,自己還可以落個大度的好名聲,和新歡雙宿雙棲。
這不就是典型的逃避責任,坐享其成的心態麼。
說道這裡,我突然想到了自己前陣子開始喜歡的小孩,鹿晗。
我是看過《在劫難逃》之後,開始對這個長相秀氣的小男孩有所改觀的。
之前是不喜歡,也不討厭。
因為喜歡看懸疑類的劇,覺得鹿晗在劇裡演的也不錯,所以,開始關注他。
也瞭解到,他之前在頂流的情況下,大方官宣了女友關曉彤,而造成部分流量流失,以及淡出人們視線一段時間。
作為明星,鹿晗的這個舉動,會對他造成一部分影響,但他依然這麼做了,他就值得被那麼多人喜歡。
要知道,現在很多人,對於公開戀人,連發個朋友圈,都和抽筋扒皮一樣痛苦。
作為一個普通人,談戀愛,和周圍的親戚朋友介紹自己的戀人,這是很正常,人人都應該做的一件事。
但是,在現如今的社會現狀中,公開戀人,卻成了一種難能可貴。
並不是社會變了,而是人心變了。
正所謂,人在做,天在看。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規律;做人,有做人的規矩。
如果你破壞了規律,逾越了規矩,那麼,大自然不會容你,人,也不會再容你。
天作孽,猶可違;
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