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86萬彩禮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
26歲的徐女士年輕貌美,跟比自己年長11歲的俞先生戀愛長達兩年之久。
對方陸續給她轉過大額紅包,大部分都是5000,一萬。
最高的紅包數額高達11萬;
外加一輛價值38萬的寶馬轎車。
去年10月兩人分手,俞先生卻當場翻臉,把徐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歸還兩人在戀愛期間自己在對方身上的各種花費,共計86萬。
俞先生認為,自己是奔著結婚去的。
這兩年在對方身上花了多少錢,紅包轉了,車也送了,自然而然這些花銷,在俞先生的眼裡就是“彩禮錢”。
這讓徐女士覺得很憋屈也很不解。
她認為這兩年兩人是戀愛狀況,對方也沒有跟她說過談婚論嫁的話題。
至於那些花費,都是戀愛時候對方主動贈與的。
轉賬截圖明明白白,備註上的“節日快樂”、“我想你”、“我愛你”之類的話也說的清清楚楚,怎麼就突然成了“彩禮”?
這跟分手後秋後算賬有什麼區別嗎?
再說了,自己這兩年的青春又算什麼?
更讓她委屈的是,法院一審的判決結果下來之後,要求自己返還84萬彩禮。
徐女士不服,再次上訴,可二審依舊維持原判。
無論法院的判決如何,這個俞先生的做法,顯然是太不厚道了。
戀愛的時候是大方的,轉賬的紅包都會寫上甜蜜備註。
還冠冕堂皇地說,這麼寫是為了女方的自尊,不想讓她覺得自己是被包養。
可一分手,就把前任給告了,因為在俞先生這,這是有條件的贈與。根本不是出自對徐女士的愛。
網上不少人用這樣一個詞形容俞先生的行為:白嫖。
和年輕小姑娘戀愛談了兩年,分手後卻一紙訴訟把人家告上法院,要求人家還86萬塊。
換做任何人,都不免覺得這個男人是真的精打細算,把這場戀愛關係,當做是一場不能吃虧的利益往來。
戀愛談了,錢也要回來了。
精明,真精明。
可再反過來看這個女孩呢?
根據徐女士說,自己一開始並沒有看上男方,能維持下去的原因也是,出手實在闊綽。
儘管兩人樣貌明顯不是特別般配,但還是處了兩年。
徐女士在鏡頭前也挺坦誠的,說他在金錢上比較大方,比同齡的男朋友大方,否則自己也不會看上他。
在兩人的聊天記錄中,也能看出徐女士多次暗示對方,見自己媽媽要送禮,要包紅包。
說到底,兩人是明面上以愛的名義博弈,背地裡卻盤算著各取所需。
用錢色交易來形容這場鬧劇,一點都不為過。
一個將近40歲的男人在社會摸爬滾打這麼久,什麼世面沒見過,精明程度可想而知。
而有些女孩總想仰仗自己的年輕和貌美,去圖一些捷徑,貪一些不該屬於自己的東西。
可是依靠美貌得到的東西,總有一天會隨著美貌的消失而消失;
人生的捷徑走得太舒服,就忘了前方還有更多的陷阱。
對此朋友們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