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桅杆
【前言】今年又逢辛丑年。
120
年前的今天,中國剛剛經歷了一場巨大災難,即義和團運動和八國聯軍侵華,清王朝被迫與列強簽訂了《辛丑條約》,標誌著中國從此淪為半殖民地國家。這段恥辱的歷史,深入深刻教訓,我們不應該回避或選擇性忘記。今天的中國正在強大起來,但復興之路還很漫長,歷史可以時常警醒我們!
危機深重:
自
1840
年第一次鴉片戰爭開始,大清王朝國門洞開,列強紛紛覬覦地大物博的中國。這之後,清王朝又遭受了第二
次
鴉片戰爭
和
太平天國
運動
的
沉重
打擊
,已經風雨飄搖。
為了
緩解
內憂外患,實現富國強兵
,
慈禧
太后自
1861
年
在
辛酉事變
中掌權後
,
開始重用洋務派官員,
引進西方科學技術
,
興辦軍工業和企業
,開啟了同治中興和洋務運動
。
但
1894
年
的中日
甲午戰爭
,
號稱亞洲第一的
北洋
水師
全軍覆沒,歷時
30
餘年的洋務運動
也宣告
破產
,清王朝再次陷入深重的危機之中。
甲午戰爭
大敗後,清王朝與日本簽訂了《馬關條約》,歸納起來就是“喪權、辱國、割地、賠款”
8
個字。條約共
11
款,另有三個附件共
8
款,其中主要條款是:中國確認
朝國獨立
,
割讓
臺島
及其附屬島嶼、
澎湖列島
、
遼東半島
給日本(後因
俄、德、法
三國干涉
,清廷以
3000
萬兩白銀贖
回
遼東半島
)
,
賠償日本
2
億兩白銀。
《馬關條約》的賠款共
2。3
億兩白銀(包括
贖遼費
3000
萬兩
),分
8
次在
7
年內還清,年息
5%
。
2。3
億兩白銀相當於當時清王朝歲入(年財政收入)的
3
倍,清廷本來就被甲午戰爭掏空了國庫,已經入不敷出,只得拆東牆補西牆,從西方國家貸款來支付賠款,加上利息,清廷為此總共支付了
6
億多兩白銀。這個負擔最終都要加到老百姓的頭上。底層
民
眾
不堪重負,
最
終
必然激
起
民變,這是亙古不變的規律。義和團運動,就是在這個大背景下產生的。
教民衝突:
義
和團
初
稱義和拳
,是
源於
白蓮教
並融合各種幫會而形成的一個
民間宗教
組織。其
成分極為複雜,
有
貧苦農民、手工業者、城市貧民、小商販
、士兵
等下層人民,也有
少數
軍官、富紳甚至王公貴族,後期
還
混雜進了不少流氓無賴
。當時,有所謂“
無人不團
”的說法,但主要成分還是最底層的民眾。
19
世紀下半葉,隨著列強的軍事和經濟入侵,
西方傳教士
緊跟其後,
教會
和教堂在古老的中華大地遍地開花
。
根據列強與清王朝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外國人(主要是西方人)在中國享有
治外法權
(其犯罪不受中國司法機構管轄)。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
不
僅
西方神職人員不受清廷管轄,一般中國
教
徒
因
獲
得
教會庇護
,也事實上享有了治外法權。一些
不良
教徒有恃無恐,常常因此
欺壓當地民眾
,導致教徒和民眾發生
衝突
。
而地方
官員
懼於
洋人和
教會的
勢力
,不
敢
與洋人
對抗,不
能
秉
公處理,
導致衝突加劇,引發民眾與教會相互仇殺的所謂
教案。
清代末年發生的大大小小教案有數千起,成為引發中西衝突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教徒和民眾的衝突中,普通民眾得不到當局應有的保護,不得不自發地組織起來,共同對付教徒或教會。這是義和團興起的直接原因。山東及河北地區教會眾多,也是教案的高發地區,義和團最早就是在山東興起的。
拳
團興起:
1897
年,山東冠縣梨園屯
村
村民與教堂因土地糾紛引起衝突
,
威縣梅花拳師趙三多
受
邀
帶領
拳
民
前
去
援助
村民,共同對付教會。
趙三多
後來
將梅花拳改名為
義和拳
,這是義和團運動的肇始,相當於民間的自助組織。當時,也有不少地方官員對教會和教士的行徑非常痛恨,同情仇外、排外的鄉民。
1898
年
6
月,山東巡撫
張汝梅
上奏朝廷,認為義和拳本屬鄉團,建議
“
改拳勇為民團
”,稱
義和拳
為“
義和團
”。這是
清廷官員首次提出
“
義和團
”這一
概念。
之後,
趙三多等人
打
起
“
扶清滅洋
”
旗幟
,組織
拳
民發起多次“暴動”。雖都被
鎮壓
,但按下葫蘆浮起瓢,
拳
民已是星星之火,大有燎原之勢。
1899
年,
仇外
的
山東巡撫是
毓賢
對義和拳採取剿撫兼施
、
以撫為主的措施,
在
向朝廷
的
上奏
中,把教徒和民眾衝突
的責任歸結於教會
。
毓賢
的
態度
自然為列強所
敵視
。
在列強交涉下
,
毓賢被革職
,改由
袁世凱
署理山東巡撫
。
袁世凱
1899
年
12
月
上任後,立即採取鐵血手段,大肆
鎮壓義和團。拳
民眼看
在山東
待不下去了
,
紛紛
向直隸等地轉移
。
組織形態:
義和團的組織大致分為壇
、
總壇
、
門
、
義和團
,
壇
是最
基層
的組織,
義和團是由所有義和團員共同組成的一個鬆散組織。此外,義和團還有紅燈照
、
藍燈照
、
花燈照(妓女組成)、黑燈照(寡婦組成)等婦女組織。義和團
中又分官團和假團,
得到清廷承認
、領取
其糧餉
、
聽從其調遣
的是
官團
,
團民自發組織
、
自行設壇
、不被清廷承認的是私團。
義和團是一個幾乎人人
都
可以加入的鬆散組織
。各地義和團有自己的首領,但整個義和團缺乏統一領導,也沒有產生靈魂人物。
義和團
有著
濃厚的神秘色彩,
用
畫符唸咒、請神附身等
來鼓動民
眾,
以“
持符唸咒、神靈附體
”
來
激發
鬥志
;其
信奉的神祇
無所不包,既有
佛
教
、道
教的神,也
有小說、戲曲、民間
傳說
中的
各類
神怪和人物。義和團有自己的一套紀律,
如
不貪財
、
不戀花
、
尊老愛幼
、
和睦鄉里
、
公買公賣
、
打教堂所獲財物要歸公
等。
由於成員複雜,
這些團規在初期還有一些約束力,但很快就亂
象
叢生,
燒
殺搶
掠
,為所欲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