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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新規來了,與你我有關!

4月起

一批新規即將實施

一起來看

哪些與你我有關?

最高法司法解釋明確國家賠償案件

精神損害賠償相關問題

四月新規來了,與你我有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於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推動正確適用國家賠償法有關規定,合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司法解釋明確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認定標準,兼顧依法保障人權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依法應當賠償的,一般可同時認定致人精神損害;無罪或者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六個月以上,或者受害人經鑑定為輕傷以上或者殘疾等情形,可認定為造成嚴重後果。

司法解釋規定,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或者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在人身自由權、生命健康權賠償金總額的50%以下(包括本數)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同時視案件具體情形,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或者賠禮道歉;後果特別嚴重的,可在50%以上酌定。

首批全國統一“首違不罰”

涉稅事項清單將施行

四月新規來了,與你我有關!

近日稅務總局將公佈第一批包括10項內容的全國統一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涉稅事項清單。納稅人未按規定設定、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納稅人未按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等。第一批清單將於4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續還將繼續釋出其他“首違不罰”涉稅事項。

家有老人的注意了!

你的出入境證件辦理將更方便

四月新規來了,與你我有關!

國家移民管理局從2021年4月1日起,實施6項便利老年人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新舉措。①設定老年人等需扶助群體視窗,老年人可不經網上預約直接到出入境辦證大廳視窗辦理業務;②便利老年人使用辦證自助裝置,加強出入境辦證大廳自助裝置人工引導服務;③60歲(含)以上老年人申辦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往來臺灣通行證,可直接複用5年內曾辦理過的出入境證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證照片;④提供多種證照費繳納方式;⑤升級改造出入境政務服務平臺,增加親友代辦等適合老年人網上辦事功能,最佳化操作介面,增設大字型、大按鈕頁面展示;⑥開通政務服務平臺證件速遞服務,為老年人等廣大群眾提供證件速遞、郵費支付、全程速遞資訊查詢等便民服務。

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

不得隨車提供駕駛勞務

四月新規來了,與你我有關!

交通運輸部印發《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要求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者不得隨車提供駕駛勞務,鼓勵辦理車上人員責任險等保險。辦法將於2021年4月1日起實施。

為規範承租人用車行為,辦法要求承租人持機動車駕駛證租賃車輛並隨車攜帶租賃車輛機動車行駛證,按照租賃合同約定使用租賃車輛,未經租賃經營者同意,不得改動租賃小微型客車部件、設施和變更機動車使用性質,不得將租賃小微型客車抵押、變賣、轉租。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

工程竣工決算不得超過1年!

四月新規來了,與你我有關!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採用建設方式配置資產的,應當在建設專案竣工驗收合格後及時辦理資產交付手續,並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竣工財務決算,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對已交付但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的建設專案,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資產價值。

這些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

處理基金補貼有調整

四月新規來了,與你我有關!

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的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陰極射線管電視機每臺補貼40元,單桶洗衣機、脫水機(3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