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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為姐姐捐骨髓,關鍵時刻卻反悔,是個人權利還是變相謀害?

浙江杭州的周女士不幸患上急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雙胞胎妹妹與她配型成功,同意捐獻骨髓。沒想到正準備移植時,妹妹突然反悔,導致周女士處境危急。最終,她用了自己15歲女兒的造血幹細胞,成功得救。

周妹妹先前答應捐獻,等到千鈞一髮之際卻突然反悔,這是究竟屬於個人權利,還是一種變相謀害?

妹妹為姐姐捐骨髓,關鍵時刻卻反悔,是個人權利還是變相謀害?

生命的緊要關頭,妹妹突然掉鏈子

想起一年前死裡逃生的波折,38歲的周女士現在還對自己的雙胞胎妹妹感到心寒、憤怒。

去年,周女士不幸確診白血病,被告知最好的治療方式是骨髓移植。這時,她想到了自己的妹妹。得知情況後,周妹妹二話沒說,當即同意捐獻骨髓。配型結果顯示,兩人的匹配率為50%,符合移植條件。

“當時還跟她說好,如果她捐血給我,我給她六萬塊錢讓她去療養。”

去年3月7日,周女士被推進手術室,整個手術過程將耗時一個月。可正當周女士體內的異常造血幹細胞一步步被清除時,其丈夫收到了妹妹“不願捐獻”的訊息。

妹妹為姐姐捐骨髓,關鍵時刻卻反悔,是個人權利還是變相謀害?

當時情況危急,6天內若找不到合適的骨髓,周女士很可能會有生命危險。

最終,她依靠自己15歲女兒的造血幹細胞成功得救。據悉,女兒因為是未成年,一開始就被醫生排除在外,如果妹妹早點反悔,周女士或許還可以向中華骨髓庫尋求幫助。

網友爭議

在周女士看來,妹妹的舉動多半是出於“羨慕嫉妒恨”,因為自己的生活條件比她好,且兩人今後將共同繼承父輩遺產。

對周妹妹的做法,網友也看不下去:

“當沒有這個妹妹吧,真的太過分了!”

“最後一關反悔的要追責,這跟故意殺人沒有區別。”

“不想捐獻可以在匹配成功的時候說明,不會有人逼迫你,答應了卻又反悔,你這不是不幹人事嗎?”

“這就像打仗的時候臨陣脫逃一樣,你的悔捐坑害的是別人的生命,危急關頭別說6萬了,60萬、600萬都買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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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周妹妹究竟為何要反悔呢?

小強熱線記者聯絡到周妹妹的丈夫曾先生,對方表示,原本說抽血沒什麼,但做完配型後,妻子感覺人不是很舒服,考慮到自己的家庭,妻子最後還是決定悔捐。

“這一年多的時間,我們其實很內疚。後來沒有去看(周女士),也是因為沒捐,我們自己覺得過意不去。”曾先生稱。

悔捐是不是個人權利?

事實上,臨時悔捐的事例並非沒有發生過。

廣州日報曾報道過一則“6歲女孩遭遇兩次骨髓悔捐”的新聞,一名供者甚至拖到了捐獻的前一天夜晚才反悔。最後,女孩不得不接受“半相合”骨髓,遺憾的是,手術失敗了。

這看上去很殘忍,但從法律上講,這些悔捐者並沒有做錯什麼。

骨髓捐獻本就應當遵循自願的原則,如果志願者悔捐就得遭受他人指責,那麼此事必然失去“自願”的要義,有違人倫。這也是非血緣關係的捐獻者和被捐獻者要實現“互盲”的原因。

妹妹為姐姐捐骨髓,關鍵時刻卻反悔,是個人權利還是變相謀害?

從這一層面看,周女士埋怨妹妹臨時反悔實際上是某種意義上的“道德綁架”,所謂“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不過,小觸並不推崇周妹妹的做法。給絕境之人以希望,然後後再掐滅這個希望,這等行為發生在親人身上確實極為不妥。如網友所言,你要麼直接拒絕或者提早反悔,要麼義無反顧地捐獻,而不是在緊要關頭掉鏈子。

更進一步,此事告訴我們,普及“骨髓捐獻對身體無害”的知識,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希望未來湧現出更多的捐獻者,為拯救他人性命出一份力。

(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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