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訊息
最近網上盛傳的
“10月的工資可以提前至9月發”
是真的!
趕緊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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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工資可以提前發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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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不少單位會在每個月的5號前發工資,
這就意味著國慶假期,
有不少單位9月底
就會發放10月份的工資。
工資必須按約定時間支付
按照規定,
用人單位應在規章制度中寫明或與員工約定發工資的固定日期,
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1個月的(即除了年工資、季度工資),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7日。
《工資支付規定》
補充規定第4項第2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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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
。
國慶加班費
不得以實物或過節費衝抵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五條中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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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加班工資屬於勞動報酬。因此,
安排職工加班,必須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實物或過節費來衝抵。
大家看看自己的工資發放日
符不符合提前發的條件哦
再轉告身邊的小夥伴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