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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藝人明星需要的是“德藝雙馨”,而不是“得億雙薪”

最近,娛樂圈吳亦凡事件愈演愈烈,以當事人都美竹7月8號髮長文揭開這位藝人的酒局內幕開始,從都美竹曝光封口費和各方其他當事人曝光聊天記錄,到吳亦凡反擊“自辯”正面迴應,其他利益相關方即其代言的品牌如韓束丶良品鋪子丶雲聽等也開始與其解約,部分媒體開始有傾向性的評論此次事件。種種表明,此次事件大機率是石錘,當事人吳某某大概也要涼了。此次事件帶來我們哪些感想?

01

學藝先學德,德行比才藝更重要

我們的藝人明星需要的是“德藝雙馨”,而不是“得億雙薪”

學生時代老師曾教導我們“

做人比求知更重要

”,放之於藝人界,就是“

德行比才藝更重要

”。

有德無才,其才可用;有才無德,其才難用。《國語·周語》:“

其德足以昭其馨香

。”,此所謂“德藝雙馨”。而所謂“藝德”,此所謂作為藝術家所具備的品德,

藝德,是一個針對性很強的詞。

不管從事何種職業,擇人用人的標準都是“品德優於才能”,而藝人這個特殊的職業,更應如此。藝人具有相當大的曝光度和影響力,“向善”可以給青少年樹立道德高杆的榜樣,傳播當前社會主流倡導的正能量價值觀;“為惡”則引導青少年樹立歪曲價值觀。

然而很多藝人在品德問題上出現缺陷,被各種報道實錘之後選擇裝聾作啞,避避風頭,事後再聯合經紀公司發個道歉宣告,就繼續自己的圈錢大業,甚至可能還有很多圈內好友幫忙站臺。

群眾的記憶總是短暫的

,明星出現嚴重的道德問題,總是簡單一筆帶過而容易被遺忘。

這是因為本身藝人在網路流量為王的時代具有先天的優勢,其本身深諳流量輿論運作之道,清楚得知道如何引導輿論,如何讓專業人士如何避免“熱搜”的風口,如何運用群眾的“吃瓜心理”淡出視野,如何利用粉絲水軍“同情”以退為進。

在資本的引導下,沒有什麼輿論是不能被左右的。

由於網路的發達,我們每天都能吃到不同的瓜,哪怕不願吃,也有營銷號強硬地拿著切好的瓜往你的嘴裡不斷地塞。在有心人的運作下,新聞熱點來的快,去得也快。藝人明星的日常有時被無限放大,而真正需要被關注的時候而又被流量隱藏。

而作為自帶流量的明星藝人,一方面佔用社會眾多公共資源,另一方面因其獨特的影響力,更加應該以身作則,修養藝德,樹立典範,為社會傳播正能量。諸如熱衷公益事業的古天樂丶劉德華,德藝雙馨的那一些老一輩藝術家等。

02

“忠實粉絲”的縱容是助紂為虐

我們的藝人明星需要的是“德藝雙馨”,而不是“得億雙薪”

粉絲對偶像的喜歡本是一種個人行為,但是這種行為往往容易被資本丶流量綁架。

現在的粉絲和藝人,可以說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

很多粉絲很難相信自己粉的藝人會存在失德行為,自家明星耍大牌,那叫藝人身體不適,和工作人員開玩笑;

自家明星吸毒,那叫壓力太大,在某某地區吸毒是不犯法的;

自家明星出軌,那叫犯了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

自己明星私生活糜爛,那叫不明就裡就洗地對方愛錢敲詐勒索嫉妒,

不論這些粉絲本身信不信,只要接受到粉絲髮出的資訊,她們的反應便是如同機器人一般,在公眾平臺反覆地刷屏解釋。

假話說了一千遍,就會有人認為這是真相了。

所以這樣被營造出來的虛假繁華也會不由自主地給藝人一個暗示:不論做什麼,粉絲都會原諒我。

於是粉絲在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走上了助紂為虐的道路,和藝人之間形成了一個非常不良的惡性迴圈。

在大約十年前,更多的人追星是把偶像當做是自己崇拜的物件。

從打扮、行為做事上都會下意識地模仿自己的偶像,很少出現去幫偶像“洗地”這種行為,因為那時的偶像幾乎都沒有什麼藝德上的黑點。

而現在的追星,更像是“養成式追星”,很多人把明星作為“兒子”、“弟弟”等弱於自己力量的物件來看待,代入感十足

就像父母總是包容我們的錯一樣,這些粉絲也不斷包容偶像的失德,不斷幫偶像找理由開脫。

對於選擇圍觀的粉絲更是抱有極大的惡意,認為這些人是叛徒,長此以往下來,理性的粉絲漸漸流失,留下來的狂粉不斷給予明星錯誤的暗示,讓明星也誤以為自己並沒有失德。

這樣的助紂為虐,是完全可以毀了一個人的。

我們總在談父母的溺愛會給孩子造成什麼樣不良的影響,其實這種對藝人畸形的溺愛,也會對藝人造成非常大的不良影響。

03

藝德,道德足以

我們的藝人明星需要的是“德藝雙馨”,而不是“得億雙薪”

所以在我們談藝德的時候,到底是在談什麼呢?

很多粉絲喜歡用人無完人來作為武器,告訴大眾,藝人也是人,也具有人的劣根性。這點無可指摘。

但我們必須清楚的是,藝人是人,所以他在私下可以同普通人一樣,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做自己,遵守基本的道德規範就行。

但在聚光燈下,藝人就不能單單隻把自己當做一個人來處事了,他們更多的是一種符號和象徵,是很多未成年粉絲的在不經意間模仿的物件。

李宇春在生日之際,她的粉絲選擇了為基金捐款來為她慶生,這是藝人對粉絲所作出的優秀引導,這是幫助他人的德。

古天樂埋頭低調做公益,建了100多所學校,這也讓他哪怕去拍了大眾認為配不上他格調的遊戲廣告,大家也會在評論區善意的調侃說,“丟臉幾十秒就能賺一所學校,值了”,這也是扶貧助弱的德。

吳京被營銷號惡意裁剪採訪帶節奏,被全網的“戰狼PTSD”患者辱罵,可他依舊活躍於各大公益舞臺,這還是寬容大量的德。

還有太多太多的明星埋頭為社會奉獻自己的力量。

我們不是說做公益就是德,也不是說要默默無聞地做公益才是德,更多的從這些明星身上所看見的品質,是我們所期盼的美德。

我們無法奢求所有的藝人都具有這樣無私奉獻的美德。

就算有藝人只是為了洗白才會高調做公益,單單針對這件事,我們也要坦誠,作秀也好,能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便足以。

其實,現代社會對於藝人的藝德要求已經很低了,大眾不需要這些藝人一個個的都和活雷鋒一樣。

大眾只想要看到優秀的作品不是由劣跡斑斑的藝人撐起來的。

不用擔心所謂的“人設崩塌”,也不用擔心這些藝人會為年輕的一代帶來什麼不良的引導,扭曲他們尚不完善的世界觀。

只要藝人是一個具有基本道德底線的人,大眾也不會產生什麼惡感。

德,是做人之本;藝人,是人之典範,切不可忘。

往後,我們都希望我們的藝人都是德藝雙馨,而不是“得億雙薪”,更不用那麼多以“爽”為單位的衡量財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