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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筆:過女孩

我們的方言裡把女兒出嫁叫做過女孩兒,大概意思就是女孩過門吧。這裡一個“過”字,似乎就把女孩平白無故給了人家一樣,怎能讓人覺得不傷感呢?至少,心裡有種吃虧的感覺。很多人糾結於女孩的彩禮錢,我想無非就是一個“過”的吃虧感。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比起有些男女當婚不婚、當嫁不嫁而言,過女孩這件事情其實並無悲愁可言。前一陣子我心裡老想著一個題目:論哭。想了許久,又不知從何論起。記得上初中時和同學們一看了個電影,叫飛來的仙鶴。那個少年和仙鶴的情意,看得我淚流滿面,以至於被同學發現,他們羞辱我的眼淚是仙鶴尿。從那以後我就覺得流淚是件很不光彩的事,從此竟然也有很多年沒有流過淚了。

我見過別人過女孩而哭的事情。女孩從家裡出去,隨著娶親人閉門的聲音響起,另一間房子裡的哭聲隨之而起並且抑揚頓挫,有節有奏。我想,那位哭得抑揚頓挫的母親可能並沒有完全地亂了心智,因此她的哭聲也很有節奏。一旁勸慰的眾人,大約也是心照不宣,例行說些不痛不癢的話,哭聲也就慢慢的低了下去,直到眾人一鬨而散,哭聲也就跟著散去了。

昨天,我聽說一個人說“過”女孩的事情。老丈人原本是要上臺給女兒女婿做一番今後的人生交待的。可當拿過話筒,竟然一哭了之,交待的話沒說一個字,泣不成聲哭完就下來了。後來,我又聽說這位一哭了之的老丈人,個人生活有過波折,兩口子早就離婚了。這就不難理解他在臺上泣不成聲,只一個“哭“字交待女兒女婿。這哪裡是交待人生啊!根本就是訴說自己的難腸日子吧。

悲傷過度反而就成了別人的笑談。父母百年之後,眾兒女哭喪。一般來說,光陰過得越不好的那一個就越是哭得悲傷。與其說是哭父母之離世,不如說成是傷自己生活之艱辛更為準確。門口司儀的鑼鑼子一響,喪鋪裡眾孝子的哭聲便應聲而起。這種節奏,實際上與莊重肅穆的哀悼並不匹配。就好比女孩論嫁,本是很喜慶的事,你卻偏偏要哭一番才覺得象一點樣子。

《夜航船》載有六禮之說: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謂之六禮。結婚前行五禮,“親迎”就是迎親。父親親自給兒子行醮禮,吩咐他迎娶新人。兒子秉承父命去迎親,女方在家裡設席拜迎女婿。新婿捧著鵝走進去,彼此揖讓登堂,再拜置鵝在地上,因為這是奉了父母的命令。將新人迎回家後,新郎就對新人作揖請她進門。吃飯時夫婦合飲一樽酒,表示夫婦二位一體尊卑一樣。

這六禮好像是起源於先秦時期,至今幾千年了。但六禮之中,亦未見哭別之說。可見,在傳統的意義上說,我們丟掉了的恰恰是些好傳統。比如婚前五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我覺得這五禮有章有序,得體端莊,但現在已經很少見了。把迎親卻無限擴充套件,大肆揮霍,以為排場越大越有“禮”,這實在是有愧於我們幾千年來的先人禮制啊!

倘若孔子再世,該又不會感慨一下“禮崩樂壞”吧!

隨筆:過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