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從2015年提出,到2018、2019年兩次寫進《政府工作報告》,到各地出臺電梯加裝的補助政策,再到“公交電梯”模式的出現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

我們看到,在每個城市,差不多都會出現電梯加裝的熱浪,也會出現遇冷的情況,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電梯“爛尾”兩三年的情況。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

是什麼原因使這個關愛老年人的民生工程在施行過程中變成“老大難”的問題了呢?這裡面當然第一難的還是資金的問題。各地出臺的加裝電梯補助政策中,最高的有25萬元,最低的有5萬元。加裝一部電梯約需30-50萬元。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

在縣城一級,一般的樓房都是六、七層樓,且大多為一梯兩戶,除了一二層樓的住戶外,最多也就10戶人來分擔補助不足的10-25萬元,如需要給一樓補助的話,這個費用攤得更高,一般的老舊小區居民恐怕是心有力而力不足了。因此很多人在觀望之中。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

由於政府的預算問題,補助資金總是有指標限制的,沒有了指標,一切都是空話。因此建議中央拿出專項資金,再由地方政府配套解決資金問題,同時建議與老舊小區改造資金捆綁使用,便於成熟一起發展一起。

同時要動員社會資金進入老舊小區加裝電梯行業,既解決了資金問題,也解決了今後的維修和管理問題。甚至可能解決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不在本文的討論之內。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

本文要討論的是第二難的問題。即加裝電梯的法律適用難的問題。

差不多隔幾天,就有相關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糾紛的判決出來。筆者無意於對這些判決進行梳理,也不想對這些判決加以評判。只是對法律適用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

一、加裝電梯不是改建,也不是重建建築物,而是一種添附行為。添附從本質上屬於新建。而這種新建,與原有建築物的區分所有權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絡的。區別在於,添附是一種新的物權的創設,要遵循新物權創設的規則,即要經過全體參與創設人員的一致同意;聯絡在於原有建築具有一定的關聯性,其創設是為原有建築服務的,但這種服務是否為全體業主所共同需要,則不能用原有建築適用的法律規範來加以規制 。因此,加裝電梯作為一種創設物權的行為,不應當適用《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由業主來共同決定以及雙三分之二或雙四分之三的表決規則。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

二、加裝電梯是一種新權利的創設,這種權利並不是一種相鄰權。高層住戶有加裝電梯的期待權,這種權利的實現需要得到低層住戶的同意。而低層住戶的通風權、採光權、私密權、不受影響權以及其他所有權,是隨著建築物專有權而產生的與生俱來的權利,具有完全的排他性,並不需要得到其他業主的同意,也不因為加裝電梯而消失。相反,即使電梯因為低層住戶的同意而加裝,低層住戶因此上述權利受到影響,依然有要求高層住戶承擔侵權責任的權利。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

三、低層住戶的權利受到加裝電梯的影響是不爭的事實。首先是房屋可能成為危房的風險,這種風險應當經過事前的勘察設計,透過各種審批得到有效地控制;第二是房屋貶值的風險,第三是通風、採光受限以及噪音的影響,這些影響不能由低層住戶來承擔,而高層住戶因加裝電梯除了解決出行的問題外,客觀上其房屋也達到了增值的效果,高層住戶是國家政策的最直接受益者,而低層住戶反而成了政策的直接受害者。因此,低層住戶有權利得到權利受損的補償,這種補償既可以直接來自高層住戶,也可以來自於國家的補貼。個人以為,國家在加裝電梯補貼中單列低層住戶補貼,可能 效果更好,讓低層住戶享受到國家關懷和改革開放的紅利,有利於緩和高低層住戶的矛盾,有利於電梯加裝工作的推進。

四、電梯加裝是一個綜合工程,要因勢利導,量力而行。不管在事前、事中、事後,都要通盤考慮,要充分考慮遇到的困難,防止做成半拉子工程,做成傷民工程。這樣,老大難的工程也就不會難了。

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為啥這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