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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絕世美顏為何成為禍患
2、被覬覦的財富與能力
3、工具人
4、40歲的女囚徒
5、系統性迫害
國外網友最熱衷傳播的一個陰謀論,被證實了!
這大半年來,油管和臉書上大批網友都在暗戳戳到公開地討論一件事
:“天后小甜甜布蘭妮,其實淪為了被精神病的囚徒,失去了一切人身自由。”
“她現在就像被拴在鐵鏈上的猴子,無止境被強迫表演,換取一點點的短暫自由,賺取鉅額金錢,但自己身無分文,錢都被她父親和經紀人所控制。”
日前,布蘭妮出庭起訴自己的父親,要求拿回自由,脫離父親的監護的影片曝光……
她當庭所陳述的一切,證實了這麼長時間以來,網友們的傳聞與猜測。
上一輪這事成為熱點,是去年小甜甜布蘭妮的14歲小兒子,在臉書上釋出訊息,說自己的母親被外公囚禁,喪失了一切人身自由,雖然有社交媒體,但她自己無權接近自己的自媒體,也不被允許自己釋出訊息。
彼時,網友譁然。
再接著,小甜甜布蘭妮的社交賬號又釋出了一則涉及冰雪奇緣的字謎,被網友分析出來,是暗藏呼救的訊號。
於是有細心的網友就這時間稍微改動一下,放到《冰雪奇緣》裡,發現1:13:00——1:20:00這段劇情是王子為了成為國王撕下偽裝囚禁了艾莎,還計劃殺死安娜。其中艾莎還說了一句
“ You have to tell them to let me go!(你必須要告訴他們放我走)”
。
布蘭妮現年39歲。
一個39歲的成年人,又是超級天后,怎麼會淪為父親的奴隸?
在昨天當庭陳述錄影中顯示,布蘭妮控訴,父親對她的監護計劃,已經淪為一種新的壓迫。
她每週能為父親掙到1200萬—1500萬美金。
但她自己只能拿到2000美金的零花錢。
她子宮裡被強迫裝了一個節育器,父親及團隊都不允許她再次戀愛結婚懷孕:
“但我還想再要一個孩子。”
她也不被允許去看醫生拿掉節育器。
納尼?
這是中國女性都在普遍吐槽的那個子宮節育器嗎?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那是為了強制計生,大多數中國女性都要被迫安裝的一種子宮環,關於它的各種後遺症,我們會在最近的公眾號來深度剖析。但是,在燈塔國,一個超級巨星,39歲的女性,成年人,竟然被迫安裝這樣的一種節育器……
未免就讓人覺得魔幻了!
那可是小甜甜布蘭妮!
別的不說,就連我這樣對明星無感的人,她那張完美無瑕、活力四射的笑顏,都令我的青少年時代倍添顏色。
所謂回眸一笑、傾國傾城,用在她身上,真的是太合適了。
據說,連過去的美國總統小布什,都是布蘭妮的鐵粉,在布蘭妮陷入低谷,和前夫撕逼爭奪孩子監護權的過程中,給布蘭妮寫過鼓勵的信函。
沒人相信小甜甜布蘭妮是真的瘋了。
某種意義上,她是被
“精神病”
。
一整個鐵幕一樣的系統,對她反覆地加害、反覆強化她“有病”的標籤,
直到最後,她連自己都相信自己,病了。
說起來,一切都從她過度被消費的童年、少年說起。
布蘭妮生就一副明星相——那種逆天顏值,就像是被上帝親吻過容顏,誰能不愛呢。
據說她還是個三四歲的小女孩時,她母親就堅信她一定可以成為大明星,所以很早就帶她參加各種選秀,也送她參加各種歌舞演藝培訓。
所以,布蘭妮五六歲就成為超級童星。
少年時期又成為青少年全民偶像。
在18歲前,她就已經是超級巨星了。
是的,超級巨星中的巨星。
換做今天的說法,她就是頂流。
布蘭妮一出街,就是新聞,不誇張地說,她當年幾乎是一個人養活了全美的狗仔隊。
在她身上過度挖掘新聞,過度編造新聞,是常態。
因為各個角度都被人寫過了,挖過了,消費完了,編故事,編更聳人聽聞的故事,
就成了常態。
相比較她當年的冉冉上升,她26歲後,媒體更熱愛編造她的窮途末路。
恰好,從來沒經歷過青春期叛逆的布蘭妮,倉促地一次錯誤結婚,二次倉促懷孕。
第一次,是22歲,和自己的童年好友,也是一位美國演員亞歷山大,在酩酊大醉後,率性結婚了。醒來後,她發現這是個錯誤,她的團隊、經紀人及父母立即趕來,鷹隼一樣盯著這對年輕人,立即宣佈婚禮無效。還好,亞歷山大是個好人,挺講義氣,沒提任何條件,就和布蘭妮解除了婚姻。
第二次,要說第二次婚姻,還真不如不和亞歷山大離婚,就那麼下去呢。至少亞歷山大是個好人,不會傷害、利用布蘭妮。
第二次結婚就完犢子了。這次她碰到了一個真正的騙子。因為生活圈子狹窄,布蘭妮也沒什麼機會結識青年才俊,就被自己的伴舞凱文勾搭上了。
她也沒做好避孕措施,凱文一舉讓她懷孕,倆人便奉子成婚。生完老大,沒幾個月,布蘭妮又懷孕了。
就這樣,不到26歲,本來事業如日中天的布蘭妮,連續生了2個孩子,身體變形,走樣,容顏憔悴,面板粗糙。從玉女天后,顏值直線滑落。
今天想來,這些都是一個女人、一個母親正常的人生歷程。
你管她和誰結婚,你管她生幾個孩子。
再說,生完孩子以後,身材變形不很正常嗎?面板暗沉不也很正常嗎?
26歲後從18歲的逆天顏值下滑,不也是符合生命常態嗎?
但小甜甜布蘭妮揹負了太多了期待值。
再加上她前夫凱文精神情感上的折磨,把和她的性愛錄影帶賣給媒體,這一舉動給布蘭妮的商業形象造成了毀滅性的重創。
凱文出賣了她,還把持著兩個孩子,以兩個孩子的探視權,向布蘭妮勒索更多的金錢。
布蘭妮是真的愛孩子的。
但美國的法庭並不認可這件事。法庭更相信媒體和凱文塑造出來的“精神異常的布蘭妮”。
網友也好,媒體也好,一致把自己內心看到偶像光環消退的失落,暴風驟雨地宣洩在偶像本人身上。
嘲笑她肚皮上的游泳圈一天比一天大。
嘲笑她所愛非人。
嘲笑她行為癲狂,倒行逆施。
質疑她帶不好孩子。
其實很多普通母親都會犯的新手錯誤,因為布蘭妮被24小時偷拍監控,她的每一絲錯誤,都會被放大、取證、再呈堂證供。
最終,她被判定精神異常,兩次失去探視權。
儘管那2個孩子是她犧牲了自己的事業巔峰,相信愛情,放棄了明星光環換來的。
更糟糕的是,在美國,一旦你被貼上精神病標籤,就很難自證你不是精神病。
美國這一點和中國不同。
美國是一個會將任何程度的行為失調、情緒崩潰都貼上“精神異常”標籤的國家。
可以說,在精神病診斷方面,就跟槍支使用一樣,美國絕對是一個濫用的國家。
要按他們的標準去一一診斷,90%的中國人都可能是精神病,比如產後抑鬱、情緒激動、嗓門過大、肢體語言過度豐富、有威脅性言行、聲稱要自殺等等,這些都會被他們廣義地歸類於精神病,並且強行監管。
之前網際網路上就有一箇中國女學生寫的親身經歷。她和美國男友同居,男友住在她家的房子裡,卻非常懶惰,啥也不幹,說好了要外出,臨場又推掉寧可賴在家裡打遊戲,她和男友吵架了,委屈得極了,大哭大嚷,同時衝進廚房拿起餐刀要自殘——就這,她男友立即報警,
警察到場後,把她當作精神病,送進了強制監管的醫院。
因為男友是報案人,她要被從醫院釋放,就得男友來簽字保釋她。
無論她怎麼解釋自己只是一時衝動,警方和醫院就是不放她走。
期間她和男友幾次通話,希望他出面擔保,讓她回家,都被拒絕了。
這就是一個系統啟動了,啟動之後,被關進籠子裡的人,自己夠不著去關掉這個系統。
幸虧她馬上冷靜下來,意識到情勢對自己不利。
乖乖配合醫生,讓幹嘛就幹嘛,讓她服藥——根本是沒有必要的藥物,她也乖乖全部吃下去,順從醫生護士。
過了大約一週,醫生護士看她的行為實在是無可挑剔,就是一個正常人,最後還是放她走了。
她回到家中,才能啟動自己的權力,房子是她姐姐的,她馬上找來姐姐,把男友從家中驅逐出去。她被關在精神病院期間,她男友天天美滋滋在她家的房子裡住著,大吃大喝,玩遊戲機!
幸虧她不是布蘭妮,幸虧她也沒有像布蘭妮父親那樣等待著機會的老爸。
在布蘭妮和前夫凱文離婚搶孩子大戰,精神崩潰後,她那個從小就不負責任的老爸出現了,以救世主的身份接管了布蘭妮的一切事務。
而布蘭妮相信了他,簽字接受父親的監護。
這在世人眼裡,似乎也是合情合理的
:一個老爸,當然是最好的監護人。
但實際上,從2008年起,布蘭妮就實際上被她父親軟禁了。
她必須嚴格按照父親編排制定的日程去工作,發燒40度,還要上臺演出。
△(2015年布蘭妮在拉斯維加斯生病的演出畫面)
不管她願意不願意,安排給她的活,她就得接。
她在拉斯維加斯駐唱演出,每週可以掙1200萬到1500萬美元,但所有的錢,都進了她父親和經紀人的腰包。
她沒有支配自己工作收入的權利——因為:
“你精神不正常”。
她也沒有自由會見自己已將成年的兒子的權利,因為:
“你精神不正常”
一旦她不聽話,父親就威脅剝奪她見兒子的時間機會。
她不被允許會見10幾年交情的閨蜜。也不被允許自行使用自己的社交媒體。
最可怕的是,為了控制她,實際上,布蘭妮沒有任何隱私空間。
她的房間24小時可以隨意進入,每次服藥由6個護士監管。
她更換衣服也要當著父親指定的保安、護士、保姆的面,即便是赤身裸體,也不能迴避這些人。
每當她試圖反抗,她父親就讓醫生把藥物更換成更為強力的鎮定劑。
布蘭妮說她吃了這樣的藥物就像喝醉了酒一樣,跟人根本無法正常交流。
——很顯然,如果她在這樣的情形下去見法官陪審團,就會進一步坐實她“精神不正常”的罪名。
13年,到現在為止,她經歷整整13年的控制。
卻依然在每週工作6天以上。
編舞、唱歌,演出。
像一隻永遠也停不下來的猴子。
但13年來她沒有能享受自己所賺取的金錢可以創造的美好生活。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錢去了哪裡。
演出完畢就是回到她父親監管的房子裡,偶爾獲得獎賞,才能見自己的孩子或男朋友。
她有一次在賓館,演出間隙想自己玩插花,身上的錢竟然不夠付錢買賓館的鮮花,不得不讓客房服務員去外面買一些比較便宜的花回來。
她不是9歲
不是19歲。
而是39歲。
如果說她不能精神不正常、不能自理,那為何又讓她承擔海量的演出工作?
如果說她能工作,卻不能自己生活?
太荒誕了。
更荒誕的是,這樣的設定,竟然默默地持續了13年之久。
在歐美,很多殺人犯也就是坐這麼久的牢……
如果沒有外力干預,她恐怕會永久地成為一個帶來億萬收益的
“被精神病囚徒”。
如今全網都在發起“讓布蘭妮自由”的運動,
布蘭妮自己也第一次走到燈光下,要求終止父親對自己的“監護權”。
希望她在四十而立之年,真正得到“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