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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癌後要主動離婚以解放對方嗎

患癌後要主動離婚以解放對方嗎

(一)

週末了,跟大家聊聊天。看到這個題目,我估計沒有幾個人會往我身上聯絡吧,因為我畢竟已經患癌15年多了,假如我有這覺悟的話,早就應該離婚若干回了。

之所以今天討論這個話題,是因為我接到一位已婚且已生子的男病友的電話,他說妻子年齡比他小不少,為了少拖累對方,他動了離婚的念頭。他說趁著妻子現在尚年輕,不如選擇主動放手,以免再拖幾年,自己好了還好,萬一沒治好而撒手人寰的話,那時候妻子的路就更不好選擇了。

這位老弟真是一個有情有義的好男人。我們這些年紀輕輕就生癌的患者,按照方清平段子裡調侃的話說,“妻子還八九成新呢”,最是尷尬。將來究竟能活幾年誰也講不清的,也許只有三年兩年,也許能徹底康復。不走到最後,誰也沒辦法知道。

他問我當初剛患癌時是怎麼想的。說實話,我當時沒想過離婚,可能是因為還沒到那地步吧。05年7月生病了,8月份伽馬刀手術後就上班了。我還能生活自理,還能按時拿工資,回家還能做家務,小日子還能維繫,也就是說還沒有拖累到要考慮是否離婚的地步。不過,講實話,當時的確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幾年,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至於能活到今天,的確是超預期了。所以,我說我的確沒有這位老弟覺悟高。

(二)

不過,現實擺在面前,僅僅靠覺悟高似乎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為何這麼講呢?

首先,婚姻是一種把個人身家、幸福、未來都繫結到一起的人生最大的契約。

從兩個人牽手之日起,兩個人的命運就已經捆綁在一起了。剛結婚時,相看兩不厭,對兩個人的未來彼此都充滿著憧憬。情人眼裡出“績優股”,誰承想一夕爆雷、天降大病,馬上就要跌破發行價,甚至是面臨著退市的風險。因此,婚姻是人生當中風險最大的投資。

婚姻有風險,結婚須謹慎。

我一位病友大姐,當時發現自己患癌的時候還沒有結婚,然後毅然決然與男友分手,為了讓男友死心,隱瞞真相,連解釋都沒有一句。一直單身至今。令人唏噓,讓人敬佩。如果當時她們結婚了又是另外一種情形了。而且,有孩子沒孩子,也會有非常大的不同。

患癌一方對家屬的拖累在從拿到診斷通知書之日起就已經成為既定事實,而且在成為既定事實之前一般還很難評估與預測。就拿我來說,我結婚的時候身體好好的,我的爺爺奶奶,甚至我媽媽的爺爺奶奶都健在呢。我這麼紮實的“基本面”,誰能想到短短几年我就面臨退市的風險。

(三)

婚姻是自由的,婚姻雙方當事人

任何時候都有重新選擇的權利。

人生很長,每個人都只有一次生命。誰也沒權利沒資格要求對方一直遷就自己、照顧自己。即便是自己的孩子,他們也不完全屬於自己,他們是獨立的個體,你無權要求孩子一定要留在身邊照顧自己,他們也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

現在的離婚率比之從前要高出許多,這應該是個性解放、社會進步的一個象徵。既然可以把婚姻看成人生最大的投資,那麼,一旦發現投資錯了,及時止損,第一時間退出才是明智之舉。

然而,

婚姻畢竟不等同於投資。投資只講利益,而婚姻的基礎是感情

。在感情面前,利益多數時候是不值一提的。更何況,患癌這種事,它不涉及人品與道德,也不涉及能力與三觀,它可以算是一種突然變故或意外事故(刻意隱瞞病史的騙婚除外)。

那麼,這時候你會問了,難道患癌了就不能離婚了嗎?也不是。我有個朋友在患癌後離婚了,但是,離婚的原因並非患癌,因為離婚是患癌前已經達成的口頭協議,只不過患癌這事並沒有改變事情的發展方向而已。令我大感欣慰的是他們後來又復婚了。同樣,復婚的決定也與是否患癌以及康復情況關係不大。主要是因為兩人分開後各自反思自己失敗婚姻的癥結所在,然後主動去改變自己、提升自己,然後透過孩子這座橋樑慢慢又走到了一起。這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尤其是患者本人經過反思發現自己性格上的問題不僅會對婚姻造成傷害,也會嚴重傷害到自己的身體。痛定思痛,痛改前非,後來不僅復婚了,身體也康復了。塞翁失馬,亡羊補牢,兩全其美,皆大歡喜,阿彌陀佛,哈哈哈哈。

(四)

因此,是否選擇離婚主要不在於患癌,也不在於做生意破產以及其它的人生變故,而是要看婚姻雙方當事人是不是感情真的破裂了,是不是不適合生活在一起了。

我這位病友老弟,夫妻感情好,彼此想著對方,愛著對方,這就沒有分開的理由,更何況還有孩子呢。你是為她好,不想拖累她,可是,一旦分開了,拋開對孩子成長的影響不講,單說她個人是否會因為不再受你的拖累而過得更好呢?

只要她心裡還有你,她選擇在你落難之際離開了你,不管將來你康復地怎麼樣,她都很難心無掛礙心安理得心無愧疚。即便她能過得了心理這一關,她也要面對外界的評價,甚至可能是流言蜚語。更何況,等孩子長大了,如何面對孩子的質疑也是個繞不開的問題。

如果她心裡沒有你了,嫌棄你了,那反而好說。尊重她,成全她,祝福她。記住她曾經的好,記住她對你的付出,從此各奔前程。人與人,緣深緣淺,聚散離合,都有一定的定數。不論是選擇主動分開、喪偶被動分開、被小三活活拆開,總之,緣分盡了,就如油盡燈枯,無力迴天。

葉子已經落了,你用五零二把它牢牢黏在枝頭,也不代表春天

(五)

最後,我要對這位老弟以及所有的患者說,患癌是不幸的,伴侶對我們的不離不棄,是我們上輩子修來的福氣。不管她(他)們多麼心甘情願,都不是我們心安理得的理由。不管我們以後康復地怎麼樣,在疾病的確診以及病後的治療的整個過程中,伴侶們為我們吃的苦遭的罪花的錢受的累都已經是既定的事實。我們都要心存感恩。以後拖累的多還是少,要看我們康復的情況了,要看我們的表現了。為了少拖累或不拖累,我們需要好好努力!

2013年,我曾經在新浪微博搞過一次正能量接龍的活動(全文在本號有轉載),當時新病友渡夢河的接龍是這樣寫的:

我是個抗癌新兵,但也兩年了,我發誓:老婆只能給我做飯,孩子只能管我叫爹!

患癌後要主動離婚以解放對方嗎

我們都要向老渡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