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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以和約、埃以塔巴問題協定《辭海》

埃以和約:埃及和以色列1979年3月26日在美國白宮簽訂。主要內容:雙方結束戰爭狀態;以色列將在三年內分兩個階段將其武裝力量及文職人員撤出西奈半島,由埃及恢復行使對該半島的全部主權;雙方建立外交和領事關係,並在以色列第一階段臨時撤退完成後互換大使;雙方同意在互換條約批准書一個月內,就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建立巴勒斯坦“自治機構”等問題開始談判。和約的簽訂結束了雙方自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後存在的戰爭狀態。

埃以塔巴問題協定:埃及和以色列關於解決塔巴主權歸屬爭議的協定。塔巴(Taba)是埃及西奈半島上一塊海灘地,1967年中東戰爭中被以佔領。1982年以撤出西奈半島時,拒絕歸還塔巴。1988年國際仲裁委員會裁定埃及擁有塔巴主權。1989年2月26日埃以簽署關於最終解決塔巴問題的三項協議。根據協議,以在3月15日前全部撤出塔巴;以公民以後不用簽證可進入塔巴;埃將向以在塔巴的旅館和度假村的擁有者支付賠償費。3月15日,埃及在塔巴舉行升國旗儀式。

埃以和約、埃以塔巴問題協定《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