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位導師來講,基本的要求是:
曾經認真堅守過適合於自己的法則,甚至到達過痴迷的程度;同時也能做到在自己突破了瓶頸後,能夠快速超越所持守的法則者,才有可能成為真正的大丈夫。
既然“法無定法,法無常法”,那怎麼能一法常用呢?
其實任何“法”都是如同“藥”一樣,有其針對性,沒有任何一種藥能醫治百病的。
“導師”等同於“大夫”,如果一個大夫執念某一種藥,怎麼可能做到“因人而異、對症下藥”呢?那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因為藥用錯了會中毒的!
真正的“導師”是“法”的使用者、駕馭者、不執念者。
沒有了“法味”,才有可能成為合格的“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