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印象裡,我第一次喜歡一個電影角色,大概是

[千年女優]

中的藤原千代子。

那是

08年

時候的事,那一年,我初三,夏日的熱浪裡滿是被

北京奧運會

點燃的激情。

即使身在北方一個莫名失語的小城,我還是被大人、小孩們對此的情感狂熱裹於其中。

但我實際上對奧運會可沒什麼興趣,如果說能讓我稍微不那麼煩它的,絕對要歸功於打網球的費德勒先生。

那一年,仍是費德勒王朝的盛世,但我對他的瞭解,僅限於他那優雅的打法,在我心中是完美的從《網球王子》裡走出來的王子。

彼時,我所有的興趣和人生觀都來自日本動漫;我甚至不喜歡乖乖學習,只想去技校學個動漫了事。

小學、初中間,我看《海賊王》、《獵人》,看宮崎駿、高畑勳,也終於開始看今敏,是[千年女優]第一次讓我明白何為「電影」。

而千代子,也成了我心中最初的英雄。

千代子

千代子是個左眼角下有著一粒淚痣的女孩,她成為一個演員,演盡萬般角色,只為了去東北追尋自己一面之緣的此生至愛。

一直記得她的奔跑,從起初她意識到自己失去了那個一面之緣的畫家,於是用盡全力,向著火車站奔跑而去。

頭上的帽子被她甩在了身後,腳下的雪花被她踩出了舞蹈,身邊汽車的剎車聲和簌簌雪落聲,為她的奔跑作了背景樂曲。

她逆雪飛奔,穿巷而去,從此就這樣永遠熱烈地奔跑在不同時代、不同故事的電影裡,和她的人生裡。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千年女優],奔跑的千代子

另一個偷了她鑰匙的女演員對她說:“我嫉妒你,因為對那個男人的追逐讓你永葆青春。”

幼時的我,覺得千代子可太酷了,絕對是我見過最酷的女孩子!

在我以往的閱讀經驗裡,少年jump系的漫畫都是主打“熱血、努力、友情”的男孩子的天下,壓根沒女孩子什麼事。

宮崎駿的女孩子角色常常是可愛的,溫柔的,甚至自我犧牲式的,比如被所有人喜愛的娜烏茜卡。

千代子不是,她自我圍困、執拗又堅韌的性格註定不會被周圍人喜愛,也不會給旁人帶來幸福。

她是那種聽說劇組去滿洲取景就毅然收拾行李跟隨前往的人,另一邊母親本來早已給她規劃好了舒適安逸的人生;

她是那種聽聞自己的婚姻是導演設下的騙局,就能立馬決定離婚,繼續追尋內心所愛的人,即使那個人早已死去。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千年女優],藤原千代子

愛一個人可以是情之所至,生之所達,而更重要的,是她那小小的身體裡,永遠迸發出的強大力量和耀眼光芒。

後來,大學時才知道,今敏畫千代子的靈感來自日本歌手

戶川純

,是那個在舞臺上用小小身軀,用力唱著“喜歡喜歡好喜歡你,不說愛我就殺了你”的戶川純。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戶川純

另類、邪典、前衛、孤高、天才、不可思議、病嬌。。。這個在日本亞文化圈已經成神一般的女子,也是千代子的靈魂。

2010年,我高二。

這一年,3G網路剛剛覆蓋全國,我可愛的同桌姑娘,擁有了一隻最新型號的諾基亞,每天藏在袖子裡偷偷在課上神遊。

這一年,南非世界盃,媒體轟轟烈烈一陣熱炒的所謂四大天王,魯尼、C羅、卡卡和梅西全都提早出了局。

這一年,我偶然在一本雜誌上看到了一張照片,從此有了一個貫穿高中時代的英雄,切。

長頭髮、貝雷帽、神情冷峻憂鬱,頗有種神秘的漫遊者氣質,他是離不了雪茄煙,離不了貝雷帽,更離不了革命的切,切·格瓦拉。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切·格瓦拉

周內上課,我會偷偷看著他的肖像畫發呆;一到週末,就跑去學校旁的網咖到處搜尋關於他的一切。

然後就這樣看到了

[摩托日記]

,看到了蓋爾·加西亞·貝納爾對23歲的切的演繹。

50年代初,醫學專業的切和好友跨上一輛舊摩托,就起身上了路,花了4個月時間,橫穿整個南美大陸。

切後來成了西方世界一個不朽的浪漫化革命符號,在巴黎學生的堡壘之夜,在日本學生的街頭鬥爭,切都是被高舉的神話。

而所有的一切,都始於這場南美摩托之旅。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摩托日記]裡在寫日記的切

後來,他一生穿梭在南美叢林裡,帶領著當地民眾打游擊,反抗殖民統治,甚至毅然放棄了在古巴的高官生活,用行動踐行著他的信仰和神話。

就像電影裡,他在南美遊歷即告結束的舞會上所說:

雖然我們是小人物,不足以提倡這麼崇高的運動,但我們相信,從墨西哥到麥哲倫海峽,我們是一個民族,為了讓我們掙脫狹隘的地方主義,我要敬秘魯,還要敬團結的美洲。

後來,這個自幼有著哮喘病的少年,在自己的生日之夜赤膊遊過了一條隔離麻風病人的亞馬遜河。

河的這邊,是呼喚他“快回來、別犯傻”的朋友們,河的另一邊,是那些默默屏息等待他的麻風病人。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摩托日記]裡,切到麻風病人村

在我當時極無趣的高中生活裡,比起後來他那些轟轟烈烈的革命故事,我更偏愛23歲他的純真、他的憂鬱,他的善良和他的理想主義。

他後來的革命往事,可以是點綴著雪茄、貝雷的拉美史詩,但此刻的他,只是個正直憂鬱的醫學生,有著羞澀的微笑,坦率到幼稚的態度,有些弱氣,有些自卑,又鬱結著憤懣與怒氣。

不知為什麼,我總想起幼時的他,有一個畫面在我腦海裡揮之不去:

孩童的他被母親拋棄在冬天的河岸上,他望著結冰的河瑟瑟發抖,然後又不甘安分地下定決心,總有一天要跨過這條河。

我竟有些喜歡上了他身上的哮喘,讓人深深憐惜,又讓人嘆其純真。

格里菲斯

三浦健太郎89年開始畫

《劍風傳奇》

,我還沒出生;但等到我大學時候入坑,卻義無反顧愛上了“黃金時代篇”的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並不是普世意義上的英雄,他是主角格斯的反面,是劍風世界的反派,信奉功利哲學,目的至上,不講求道義。

他所有的優點集合起來便是:

絕對恢宏的野心,以及行動力

劍風的世界裡,是血統決定階層的正義觀,在格里菲斯之前,從沒有平民能夠威脅到貴族的統治和特權。

他是出身寒門的白鷹,建立鷹之團,長沙征戰,一路披荊斬棘、遇佛殺佛,最後雖倒在勝利門前,魄力猶在。

為打破階層秩序,他有踏著累累白骨前進的覺悟;為籌集軍晌,他可以甘為男妓;為江山再起,他毅然獻祭上鷹之團。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劍風傳奇》,格里菲斯

大學時,開始接觸到“電車難題”的倫理難題,殺死一人和殺死十人是不是同等邪惡,為拯救十人而殺死一人是不是正義。

康德的道德主義和邊沁的功利主義我都不信奉,但我是從此開始學到了一種多元價值觀。

我仍然認同真善美,從此我也開始認同格里菲斯的正義性。

當他為了自我龐大的野心戰鬥時,又是在以己之力對抗既定秩序,他讓我想起上世紀那些女權浪潮中的先鋒,黑人民權運動中的先鋒,以及所有敢做犧牲的革命家。

他是要創造歷史的人,他更自私,更強權,更黑暗,更嗜血,便都成為他的優點。

督爺

督爺簡直就是野心勃勃的格里菲斯的反面,他一身鬆垮的睡袍和涼拖,露出大腹便便的肚子,手捧一杯“白色俄羅斯”,便能過得舒適愜意。

[謀殺綠腳趾]

結尾,好友突然心臟病發死去,買不起骨灰盒的督爺來把骨灰灑向大海,卻被逆風吹了回來。

他的鬍子,他的墨鏡,都被吹回的骨灰糊了一臉,但他仍站在那裡不為所動,看不清墨鏡後面的臉上,表情是悲傷還是無奈。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謀殺綠腳趾]結尾,被骨灰糊一臉的督爺

督爺簡直是個活在90年代的老嬉皮,與世無爭、瀟瀟灑灑,生活哲學是懶洋洋一句“Just take it easy, man!”

我大學快結束時喜歡督爺,網際網路上“喪文化”風潮還沒有轟轟烈烈地席捲整個年輕人世界。

我常常躺在床上一覺睡到中午,看督爺,看[瘋狂店員]、看[波拉特],追《銀魂》,對逃課日常也是一句“Just take it easy, man!”

只想邋里邋遢、氣定神閒,只想插科打諢、混在人間。

越長大、越成熟之後,才愈加認識到,像千代子和切那樣,對生活保持一種孩童般赤忱且永不疲倦的熱愛,是如何艱難和勇敢。

但生活的意義就是,永遠可以有多種選擇和活法。

電影名字叫“The Big Lebowski”,但督爺可從來不是什麼大人物、大英雄,他關心自己那塊跟房間很搭的地毯多過關心富翁的錢,他面對小混混的一次次挑釁和冒犯,也只是默默戴上黑框墨鏡擺好姿態。

別人說他最大的問題就是對什麼事都放輕鬆,換一面想,這也是他最大的優點嘛。

胡說|我的英雄,是非英雄

©[謀殺綠腳趾]督爺

百萬富豪樂波斯基問督爺:“怎樣才能稱得上是一個真正的男人,無所畏懼的精神,做好準備迎難而上,無論付出什麼代價?”

督爺想了想:“嗯。除了這些還需要一對睪丸。”

永遠能笑對生活講笑話的人,督爺這樣,店員傑與鮑伯這樣,坂田銀時這樣的生活哲學,即使不是英雄,但也一定是強者,是生活永遠的強者。

就像羅曼·羅蘭所說:

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認清了生活的真相後還依然熱愛它。

所以,國外[謀殺綠腳趾]的粉絲們會為這個角色創立一門新的宗教:就叫

督爺主義

也說明,督爺的角色是真正寫進生活深處裡的。

如果一定要選擇的話,我想,我大概就是個嚮往格里菲斯式的督爺主義信奉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