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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釋出MCN運營規範:不得建立明顯帶節奏、引發對立的話題

微博釋出MCN運營規範:不得建立明顯帶節奏、引發對立的話題

圖源視覺中國

為進一步規範傳播秩序,維護良好的社群生態,管理MCN機構賬號在微博站內相關行為。微博平臺依據《關於進一步壓實網站平臺資訊內容主體責任的意見》《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微博社群公約》的相關要求,制定《微博MCN運營管理規範》。規範明確了MCN機構旗下賬號在建立或主持話題時應避免的行為,以及參與話題討論時需遵守的規則。具體如下:

1。不得建立或主持熱點事件中明顯帶節奏、引發對立的話題(斷章取義、誇張其詞、引導攻擊、煽動對立等)。

2。不得建立或主持易引發群體非理性爭議、具有歧視意味的話題,如:煽動性別、地域、貧富對立等。

3。不得批次化生產帶有故意刷量、蹭熱度的同質化內容。

4。不得改編、戲說歷史事件,篡改、捏造歷史人物故事,對歷史事件斷章取義、標新立異,引發民族、宗教、地域對立。

5。不得在熱搜話題下發布與熱搜本身不相關的內容衝高熱度,不得在熱搜話題下發布含商業營銷的內容(含博文正文和評論區),不得惡意利用產品機制或功能衝高話題熱度。如:話題紅包、話題抽獎等。

6。不得釋出和轉載販賣焦慮、炫富拜金、好逸惡勞、奢侈浪費等價值導向存在問題的內容,參與災難、悲劇、刑事案件和逝世等話題討論時,不得釋出和轉載有悖公序良俗、消費逝者的內容。

7。不得拉踩引戰、宣揚抵制,惡意煽動群體情緒,引導群體矛盾、攻擊等。

8。不得搬運、傳播飯圈不理性行為,蓄意引發粉絲之間大範圍互撕。

9。不得釋出和轉載組織引導、刺激粉絲群體消費、氪金、打投等非理性應援資訊。

10。不得放大矛盾、引導網友刷量控評,在政務、媒體等公共空間尋釁滋事,擾亂傳播秩序。

站方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制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對於單個賬號的違規行為,將按公約既有規則處置;對機構內多個賬號發生同一違規行為的,除對內容和賬號進行處置以外,還將對該機構在站內的相關權益進行疊加限制,如暫停機構使用平臺資源、暫停機構新增備案成員等,情節惡劣的將做移除處理,並將線索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此外,規範還對微博與MCN機構的合作關係,機構入駐條件與申請、稽核、備案和退出流程,以及平臺對機構的日常運營服務等做出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