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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不吳聊 區區800萬不是案件利益最大的點

吳亦凡最大利益不是區區的800萬元 這份協議書的效果直接讓其不再是頂流並損失以億計。

明星吳亦凡的故事就不多說了,就說說與律師行業相關的這份協議書的事情吧。

看看2021年7月17日都美竹微博上釋出的吳亦凡律師提供的這份和解協議,通篇看下來的就是:

都美竹

坐牢去

吳不吳聊 區區800萬不是案件利益最大的點

律師寫的這份協議書看起來非常嚴謹像是在讓吳亦凡的利益最大化,難道讓吳亦凡的利益最大化的就是這區區的800萬元,然後讓小姑娘去坐牢?

這位同行,你是不是抓錯了重點?

來看看吳亦凡的賺錢能力到底有多強?

2016年吳亦凡在福布斯名人榜上排名第10位,身價是1。368億元

2017年吳亦凡在福布斯名人榜上排名第10位,身價是1。5億元。

2018年吳亦凡在福布斯名人榜上沒有進入前10位。

2017年吳亦凡在福布斯名人榜上排名第10位。

2020年吳亦凡在福布斯名人排行榜上排名第8位。

要知道2020年4127家A股上市公司的淨利潤,約有1907家淨利潤不足1。5個億,也就是說到了2020年還有1907家上市公司的淨利潤沒有超過吳亦凡2017年的身價。

要知道能在中國上市的公司還算是各方面比較好的公司。

有網友在豆瓣爆料,吳亦凡是流量明星裡代言費用最高的,價值2500萬元,如果按照這個計算,因為都美竹微博事件一下子就失去了13個品牌的代言,13個品牌的代言費是

25000000*13=

325000000

在325000000面前,8000000算什麼?

好了,因為這份通篇透著讓人坐牢去的協議書,吳亦凡不僅是金錢上的損失而且是職業生涯的終止,加速其從頂流明星到銷聲匿跡的過程。

對於吳亦凡這樣名氣很大的大客戶,而且都美竹的爆料直接關乎其演藝生涯的繼續,對於律師來講更要冷靜理智,剋制住秀自己“法律技術”炫自己“法律水平高”的衝動,而不是隻忙著去秀去炫,毀客戶不償命。這樣做是不對的。

撇開其他事實只談案件本身,作為律師這樣的專業人士,如果客戶遇到這樣的事情找上門,首先要告知客戶的不是寫合同寫協議,而是要讓其明白,在寫合同寫協議之前,自己的最大利益在哪裡?

當然是儘可能讓都姑娘爆料造成的影響控制在可控範圍內,維護其正面形象以便繼續保持流量。

然後該怎麼做?

該心平氣和溝通就心平氣和溝通,該道歉就道歉,該賠償就賠償。而不是現在這樣不賠償反而對一個小姑娘不依不饒。

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好幾次了,雖然前幾次有驚無險但並不代表次次都可以平安度過。

所以這份看起來嚴絲合縫的協議書雖然讓吳方看起來是在保護自己的利益,結果卻變成了一個導火索,結果沒有最壞只有更壞。

如果是這樣,真的還不如不找律師。

其實每一個案件,法律知識真不是最重要的,反而是明確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哪裡也就是方向和重點不能搞錯。

舉個大家很常見的離婚案例來說明。

某女因為男方家庭暴力起訴離婚,她有被家暴而導致的住院記錄還有報警記錄,現在男方也同意離婚,但離婚的前提條件就是女的必須給他一筆錢才行。

女方覺得自己本身就是受害者而且被打的受不了(但又構不成刑事犯罪),離婚還要給對方錢才行,這到哪裡說理去?

如果是女方的代理律師該怎麼做?

必須先告訴女方:

(1)婚姻就像做生意一樣,誰說做生意就一定能賺錢的;

(2)作為成年人你眼光不好,就需要為自己的瞎眼付出代價。

(3)這筆錢對你來講是不是很難掙到?在錢與命之間你覺得是命重要還是錢重要?

幾乎都回答是命比錢重要,那既然如此?

你的利益最大化就是活命而不是錢。

至於其他的真沒必要多講,特別是自己心裡認為的所謂的好壞對錯,趕緊趁男的沒反悔之前,拿錢買命。

謝律師的肺腑之言:

如果你遇到的律師,在聽取你的案件後,能認真分析你的利益最大化在哪裡,這一定是個認真負責有經驗的律師,請珍惜他(她);

如果你遇到的律師,在聽取你的案件後,告訴你他代理了多少案件結果怎樣怎樣,請謹慎考慮,因為他是在炫耀他的成果而不是真心實意幫你解決問題,因為別人案件的結果再好也與你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