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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離異父親的相親經歷,女方的三個要求我聽完轉身就走

情感故事:一個離異父親的相親經歷,女方的三個要求我聽完轉身就走

作者:離子莫

講述人:趙鵬(化名,請勿對號入座)

1。我叫趙鵬,今年29歲,2年前離婚,有一兒子歸我撫養。母親跟我住一起(父親多年前已去世),平時幫我照顧小孩,我則要上班,小孩今年已經3歲,明年準備上幼兒園。

經歷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原本我也打算就這樣單身帶著小孩過一輩子算了,從沒想過再找一個。可是每當半夜,看到兒子熟睡的畫面時,心裡總是酸酸的,一個完整的家對小孩來說,意味著什麼,不言而喻。可是我怕,我看到很多離婚後再婚的新聞事件,大多結局都是不幸的,雖然也有幸福美滿的,可那是少之又少。

我也有很認真的思考過這個問題,最終結論是

不管再婚結局怎麼樣,都比不上第一次婚姻,尤其是帶著小孩。那種感覺,就像是一張紙,撕開成兩半後再去找另一半的紙,拼湊起來,看起來雖然還是一張完整的紙,可是,多少都會有些裂縫,拼湊不齊,很難做到完整無瑕!

唯一慶幸的是,兒子很懂事,剛離婚時,有一次他問我媽媽去哪了,我不想撒謊,可是又不想看到他失望,在我還在思考要怎麼回答他的時候。

他先開口了:“

是不是媽媽去了很遠的地方,我看電視上都是這麼說的

”,說完就跑到一邊去玩他的玩具了。

看著他的背影,那一刻我的眼睛紅了,很難受,心情也很複雜……!

從那以後,他從不再問我媽媽去哪了這個問題。

一位離異父親的相親經歷,女方的三個要求我聽完轉身就走

2。今年五一放假的時候,一個朋友找到了我,說想給我介紹個人,叫我去相親。隨後跟我說起了女方的一些家庭背景,女方比我小3歲,同樣也是離婚,但是沒有小孩,她家裡條件也不差,人也長得可以,唯一有一點就是女方身體有問題,不能生小孩,這也是她因此離婚的原因。朋友覺得跟我挺合適的,就想讓我去見見,行不行看看再說。

說實話,聽到他說的其它條件我倒是不太在意,主要是對方不能生小孩這一點,我心動了,因為這樣一來,我們能有更多的精力去撫養我的小孩,以後也不用在小孩這個問題上雙方出現紛爭,

這或許也是來自一位帶著兒子,單身父親自私的表現吧

最後在朋友的勸說下,我同意了,他當場打了電話,說明了情況,並且安排好見面的時間地點,考慮到現在是假期,最後安排在後天也就是5月3號雙方見面。

回到家後,尤其是看到兒子,一個人靜靜的坐在電視機前看著電視,心裡重重的下了一個決定,一定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雖然這個完整是相對的!

當天晚上滿腦子都是心事,最後失眠了,快到凌晨時才迷迷糊糊的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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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好不容易熬到了5月3號這一天,我早早的起床,精心打扮了一下,看著鏡子裡的自已,心裡難免有些緊張和激動,慢慢的做了一個深呼吸,心情稍微靜下來一些,給兒子做了早餐後,跟媽媽交代了一聲就出門了。

雖然還沒到約定好的時間,可我還是提前到場了,主要是想給女方一個好印象吧,不想讓對方覺得自已不重視。

這是一家茶樓,朋友提前訂好的一個包廂,我就靜靜的坐在座位上,盲目的玩著手機,眼睛雖然盯著螢幕,可心思卻完全不在手機上,這時如果有人走近看到我這個樣子,一定會懷疑我是個神經病,因為我的手在手機頁面上翻來翻去,在某一款軟體上點進去又退出來,如此反覆,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幹嘛!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包廂的門開了,朋友走了進來,後面跟著一位女士,見到我後,朋友給我們相互介紹了一下,這時我才收起手機,仔細的打量起對方,身材中等,面板也很白,長髮,穿著打扮也很得體,雖然不能說很漂亮的那種,但是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她給我的第一印象很不錯。

朋友客套了幾句後就藉口有事離開一下,我知道,他這是給我們倆人創造獨處的條件,原本我以為女方的父母也會跟著來,沒想到最後竟然只有她一個人。

雖然有些緊張,但是畢竟是過來人,調整好心態後,剛準備開口時,沒想到她先開口了。

一位離異父親的相親經歷,女方的三個要求我聽完轉身就走

4。“你好,趙鵬,你的條件我也從朋友那裡瞭解了,相信你對我的情況也是有一個大概瞭解,大家都是離過婚的人,我對你的情況也滿意,我也直接說了,對你我只有三個要求,如果你都同意,那我就沒問題了。”

對於她的直接,剛開始還有點反應不過來,不過聽完她的話心裡咯噔一下,很害怕她提出什麼過分的要求,不過隨後反應過來後點了點後說道:“嗯,你說吧。”

看我點頭後她說道:“第一就是必須要買房,不管你現在有沒有房子,我都希望如果我們在一起了,有一套屬於我們自已的新房,你同意嗎?”

對於這一點,我早已有了心理預期,隨後說道:“我接受。”

看到我同意後她接著說道:“第二就是買車。”

這一點我也同意了,畢竟要房要車放在現在這個社會很普遍,也很合理,我也早有心理準備了,點了點頭後回答她道:“可以。”

看到這兩個條件我都同意後,我感覺她明顯的鬆了一口氣,拿起了桌上的茶喝了一口後說道:“前面兩點你都同意了,那第三點對於你來說應該也不是什麼問題了,也很容易做到。第三點就是我跟你結婚後,我希望能夠過我們兩個人的生活,你媽媽和你兒子的任何事我不管,也不負任何責任,你給她們的每月生活費不能超過1000元。”

原本聽到她說第三條很容易做到時,我鬆了一口氣,還在心裡激動了一把,心裡感覺這事能成,誰知她後面的話讓我的臉一下就黑了。

她說完就一臉希翼的望著我,等著我的回答,這時候我沒有理她,心裡真的很氣,氣到不想說話,拿好東西后,也不理她,到收銀結了賬後,轉身就走。

回家的路上,越想越氣,想想跟她交流期間我全程只說了9個字,“嗯,你說吧” “我接受” “可以” 這都是啥人都有啊!想想這幾天為這事的表現,再到今天這樣的場景,到最後不禁自嘲的笑出了聲,真的是希望越大,失望更讓人措手不及。

我再婚的初衷是希望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是希望這個家越來越好,不管是對父母還是對孩子都是一樣,而不是單純的為了我自已,如果再婚是要以放棄孩子跟父母的扶養責任,那這樣的家又有什麼意義,我寧願選擇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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