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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8歲了,雖然婚前房本署名有些分歧,但我還是決定要嫁

戀愛很單純,只考慮愛不愛就可以了。而結婚卻並不是一件單純的事,它涉及到以後生存和生活的問題,而生存和生活無小事!

而再延伸一下的話,它還涉及到兩個家庭,甚至是萬一離婚的考慮!

我28歲了,雖然婚前房本署名有些分歧,但我還是決定要嫁

我今年28歲,未婚,本打算今年和未婚夫結婚的。

未婚夫是大學校友,同級不同班,大二的時候談戀愛在一起的。

大學畢業後,我在家裡的支援下,在我們的省會城市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那時候,房價還沒有現在這麼貴,總價52萬,爸媽給出的首付款,我自己公積金貸款,月供2600元,我現在公積金已經有每月2800了,所以,我自己的工資除去必要的花費外,還是能夠攢下一點錢的。

男朋友是農村的,畢業以後,他去了臨省一個地級市的山村當特崗老師,一年後他考公務員成功,也來到了我所在的省會城市工作,我們兩家人都挺高興的。

因為我和他歲數都不小了,所以,我們也想結婚了。

我28歲了,雖然婚前房本署名有些分歧,但我還是決定要嫁

因為房產證寫名的問題,兩家還是出現了分歧!

本來我媽的意思是房子也不用他買了,就住我買的兩室一廳,他出錢好好裝修一下就行了,但他不願意,可能男人的自尊心強吧,他覺得那樣的話是寄人籬下,自己沒有地位,所以,他要自己買一套房子。

又過了三年,男朋友存了15萬元錢,他看了一套三室的二手房,128平,加上稅費啥的,總價148萬,首付和稅需要45萬,剩下的銀行貸款。

於是,他家裡支援了15萬,他向朋友借了15萬,自己有15萬,就把房子買了下來。現在每月還5336元,一共還25年,當然了,還完貸款後,他的工資就所剩無幾了。

既然我們打算結婚了,婚後的生活自然也得心裡有譜才行,他的工資基本上都用來還銀行貸款了,那日常的生活費用,包括以後有了孩子以後,養孩子的花銷,就都得由我負責了。

但是我媽說產權證只寫他一個人的名字不太合適,婚後我的工資都花在了兩個人的家庭生活上,萬一哪天感情生變,要是離婚的話,他有套房子,而我什麼也沒有。

所以,我媽提出房產證上應該寫兩個人的名字,可男朋友不願意,說我貪心,說我圖他的房子。

我28歲了,雖然婚前房本署名有些分歧,但我還是決定要嫁

最終,我還是決定要嫁,比起財產,我認為相信愛情更重要!

其實,我們倆的感情一直都還算是挺好的,一路走來也不容易,異地了一段時間,最終走匯聚到了這座省會城市。

我不想因為房子而分手,雖然我媽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畢竟,現在社會的離婚率這麼高,而離婚對於女人來說代價又很大。但既然自己選擇了這個男人,我就應該相信愛情!

所以,我對媽媽說:“我還是要嫁,我選擇相信這個男人以後不會辜負我!”

想請教一下各位,對我們結婚房子房產證寫名的問題有什麼看法?我最終決定還是要嫁,我選擇相信愛情,大家覺得我做的對嗎?

說到婚姻的權益問題,不得不說一下明年1月1日開始生效的《民法典》了,屆時婚姻法將會被《民法典》所替換,關於婚前財產權益認定和離婚轉移財產權益方面,都是有些變化的,建議大家買一本讀讀,做到心中有數。

當然了,婚姻只是民法典的一部分內容。

這部《民法典》涵蓋了一個人在社會生活中方方面面的權益,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1260條,總計10萬餘字。

這部法典真的是太重要了,我們的資金、房子、車子、孩子,婚姻等都寫了進去。從明年開始,什麼婚姻啊、物權啊、人格權啊、繼承啊等等都以民法典為準。

我28歲了,雖然婚前房本署名有些分歧,但我還是決定要嫁

所以,我們一定要重視這本書,買一本放到床頭,沒事翻翻看看,肯定會對我們的2021年以後的生活是有很大幫助的。

現在一本精裝版的《民法典》只要28元,也就是一盒煙錢,早學早受益,點選下面的連結就可以購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