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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之間動手是否構成家暴?

網上常常有暴力事件被曝出,有些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有些則發生在路人之間,而情侶間發生的暴力行為似乎既不屬於前者,更不屬於後者,但是它的發生不在少數,被害人受到的傷害和產生的社會影響不容小覷。那麼碰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處理呢?

情侶之間動手算不算家暴?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該法案第37條明確,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規定執行。很顯然,作為共同生活的情侶,符合家庭暴力的定義,適用於《反家庭暴力法》。

情侶之間動手是否構成家暴?

家暴發生後怎麼辦?

《反家庭暴力法》的亮點之一包括“強制報告制度”,要求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以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記住,大家發現家庭暴力行為,第一時間是報警,而不是去網上釋出涉及當事人隱私的圖片、文字資訊,儘可能避免對受害人的二次傷害。如果是受害人,首先要明白,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當傷害行為發生時,最重要、最有效的解決方式依然是第一時間報警。這樣能最快使自己脫離危險境地,而且報警後公安機關出具的接報回執單和筆錄,都可能成為將來舉證家暴的證據。

同時,受害人應該積極向親朋好友、鄰居、居委會、婦聯、受害者單位、加害者單位等求助,儘可能多地留下事實痕跡,甚至還可以要求施暴者寫下保證書——這也是家暴的證明。

同樣重要的是,受害者要及時去醫院驗傷,可以向醫生表明實情,讓醫療驗傷記錄在案。最後,如果情況允許的話,記錄家暴的音影片也是理想的呈堂證據。實施家暴將面臨的處罰

《反家庭暴力法》規定,施暴者家暴情節較輕的,沒有到達治安管理處罰界限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給予批評教育,或出具告誡書。告誡書中會載明施暴者的身份資訊和家暴事實,並禁止加害人實施家暴,可以作為將來司法程式中家暴的關鍵證據。與此同時,公安機關還將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對施暴者進行一定的社會監督。此外,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等措施。

一旦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將以故意傷害罪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會面臨訓誡、罰款和15日以下拘留。記住,如果監護人實施家暴行為,還可能被剝奪監護人資格。

情侶之間動手是否構成家暴?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認為,不僅僅是家暴,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應當發生。如果對暴力選擇沉默和容忍,那麼人人都可能在暴力的陰影中擔驚受怕,我們要勇敢地對暴力說“不”,堅決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編輯 | 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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