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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否定“賞罰”

閱讀#《幸福的勇氣》day3

【閱讀背景】

1。21天共讀,見證持續輸出和堅持的力量。

2。在閱讀和寫作的過程中見證彼此的成長。

3。每天進步一點點。

【我的感悟】

生活中我們總能聽到一些賞罰的例子,尤其是小的時候,你做的好,父母就會給你獎勵,做的不好,父母就會給你懲罰,久而久之很多小朋友會認為只要做好了父母就會獎勵,若是哪次做好了沒有得到獎勵,那麼後面可能就不會做好,因為做好了也得不到獎勵。

在上學期間也是如此,好的同學總會被老師獎勵,差同學總會被老師懲罰,差同學也期望被老師獎勵的。那麼透過這兩個例子,你覺得需要獎勵還是懲罰呢?先不要著急回答哦。

如果說教室是一個民主國家,那麼每一位同學都是掌權者,教師也不是統治者。這個很有意思,但在我求學階段並不是像阿德勒說的這樣,記憶中老師都是一個人說了算,誰當班長誰安排班幹部也是老師說了算,大部分都是優秀的同學在做,並沒有採取民主方式,很多都是被安排好了。

孩子做了一些事,可能是對或錯,但我們要不要批評或表演呢?阿德勒認為孩子做的事情孩子自己並不知道這件事是對或錯,可以說當時並沒有是非官,而是家長和教師認為的好與壞,從而去批評或表揚這個孩子,並沒有起到教育的目的。當這樣的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們作為大人,不需要責備性的語言,因 為那個人並不是在故意做壞事,只是不知道而已。

問題行為的“目的”有五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稱讚的要求 ”

第二個階段是“引起關注 ”

第三個階段,目的發展為“權力爭鬥 ”

第四個階段就是“復仇“”

第五個階段就是“證明無能 ”

回顧下我們的兒童時期,有沒有遇到這樣的階段,每個階段看似獨立,放在一起就不是那麼回事,感覺像有組織有紀律一樣。在做一件事的時候,首先需要的是對方的稱讚,其次是引起更多人的關注,再次是發展成權利爭鬥,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存在失敗,那麼接下來就是復仇,如果復仇也是失敗的情況下,只能證明增進的無能。還有可能就是去尋求其他的協助。

透過語言進行的交流要達成一致意見需要花費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在以暴力為名的交流,暴力始終是成本低、廉價的交流手段,也不建議透過暴力來交流,暴力的目的只有一個,應該考慮的是以後需怎麼做,而不是一味的透過暴力去解決問題。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由自己選擇,別人是無法幫你做決定的,很多父母認為幫孩子安排好一切就無憂無慮了。父母以及教育者往往對孩子們過於干涉、過於保 護,結果就培養出了任何事都要等待他人指示的“自己什麼也決定不了 的孩子”。孩子也是需要自立,告訴他自己的人生 、日常的行為一切都得由自己決定 。

【我的思考】

對於獎與罰我們更多的時候是站在我們自己的角度,同時要注意不要使用暴力去交流,注意反而得不到想要的效果。自己的人生是由自己去選擇的,尊重孩子們自己的決斷 ,並幫助其做出決斷。

【我】馬拉松愛好者、閱讀踐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