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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喜歡就要大膽追,而是喜歡就要變有錢

凡是說喜歡一個人就要大膽去追的,或者去跟他死纏爛打不放棄的,都是沒腦子的傻比大蠢驢,無一例外——因為人根本就不是靠追過來的,而是靠吸引這兩個字,吸引過來的。

吸引吸引,互相吸引,才是決定兩個人能不能在一起的前提——比如說郎才女貌。男的靠才華吸引女生,女的靠美貌吸引男生,那這樣他們自然就會很愉快的走到一起。

這才叫真正的在一起知道吧。

而不是明明別人就對你沒啥感覺,而你卻還一個勁的傻不拉幾的去花時間追他,這都沒有用的——因為你身上都沒有吸引他的地方,他都對你沒意思,他怎麼可能看得上你並且和你在一起呢?

另外,就算是和你在一起那都是不是真心的。因為他不是真正的打心底裡崇拜你、真的對你這個人感興趣,而是對你所謂的付出的“好”而感興趣——說白了就是看上了你的情緒價值。

就像很多年輕人談戀愛一樣。只要男的會撩會玩會說話,會給女生帶來快樂,會滿足女生浪漫的幻想,會讓女生覺得自己是寶寶是公主,那他就不會沒有女生喜歡他。這就叫做情緒價值。

本質上這也是一種吸引——這是一種對新生事物的吸引。就是你能滿足我,那我就喜歡你。你能讓我開心,那我就和你在一起。或者你長得很好看有點姿色,那我們就可以在一起。

所以這樣他們的戀愛都是不長久的——因為他們的新鮮期過了,感覺沒意思了,所以他們往往談不了多久就會分開的。所以本質上來說,這其實就是吸引的不夠深度,只是停於表面而已。

真正在內心深處吸引的,那一定是對方他這個人的本身。比如說他的才華——他才華橫溢。比如說他的事業心——他非常努力上進。比如說他的責任與擔當——他非常有能力賺錢。

這才是真正的吸引力——這才是真正決定兩個人能不能在一起的最重要因素。而不是你自己又沒錢又不好看,又沒本事沒能力,還一味的去追求別人,那這是肯定不行的。

因為你根本吸引不到別人,或者你對別人根本沒有吸引力,所以不管你怎麼追都是沒用的。就算你追到了那也是沒用的——遲早也會打幾炮就一拍兩散的,不可能和你長期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