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雪莉死了。
她死了,我才剛知道她。
又是抑鬱、又是自殺。
這些刺眼的詞彙總是隔不了多長時間就重複地進入大家的視野。
這次是雪莉、之前還有喬任梁、崔鍾炫、當然還有許久以前的“哥哥”,似曾相識的劇情總是在輪迴上演。
當他們離開的時候,萬千粉絲傷心,更有無數陌生人抱以遺憾。但他們活著的時候,恐怕身邊連一兩個真誠的朋友都難找。
不知不覺,“明星”已經變成了一個高危行業。
就說雪莉吧,一個94年生人的小女孩,2005年就開始接受專業訓練然後正式出道,年僅11歲。
一個天真可愛的小女孩,選擇了一條不尋常的人生道路。那時的她肯定對演藝圈滿是憧憬,因為能夠成為藝人而滿心歡喜。
但她如何能想到,那些明星們並不如看上去的那樣幸福,在耀眼的形象背後,有想不到的腐壞和陰暗。
這些都不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能明白的,怕是連她的父母也預料不到這種殘酷的真相,明星世界裡的光與暗,就像是雙刃劍,哪一面都能令人受傷。
“明星”和演員、歌手、藝術家這些字眼還不太一樣,後者都是職業,而
明星其實是一種產品——帶著經紀公司品牌的特殊產品
。
現在的明星打造機制,就是一群人捧紅一個人。經紀公司挑選出來他們認為有潛力的苗子,花上大把的資源進行專業的培訓、策劃、運營。好不容易捧出一顆星,自然是要想方設法多挖出一些價值。
這種背景下,很多人成為明星的代價也是巨大的,說得不好聽一些,跟簽了賣身契差不多。
紅之前不知要付出多少血汗,甚至還包括大家心照不宣上不得檯面的東西。就算運氣不錯真得紅了,也得在合同期內忍受經紀公司的壓榨,稍有不配合可能就會被行業封殺,斷了自己的前途。
苦和累不說,能成為明星被人壓榨可能還算是不錯的結果,這個圈子的成材機率可真不高,說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一點也不過分。
有的人可能在最初階段就被判定為“紅不了的人”,但經紀公司又不甘心讓先前的投入打了水漂,乾脆就拿來當作交易籌碼,去儘量為自己換取資源——這才是更可悲的!
就好比之前有一部電影《玩物》,就是取材自2009年韓國女星張紫妍的自殺事件, 隨著死者遺書的公開,在韓國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才令眾人得窺演藝圈中的醜聞內幕。
相比複雜的生存環境和巨大的生活壓力,可能更難以忍受的是身邊缺少可以傾述的物件。
雖然我們普通人也難免可能交到不厚道的朋友,但在明星的圈子裡這樣的機率可能要高太多太多。
他們身邊永遠都不缺少覬覦自己地位、時刻想要取而代之的對手,換句話說就是“身邊一大堆人都眼巴巴著盼著自己犯錯”——因為只有你不紅了,他們才有機會紅!
這種險惡的環境,令明星們不得不時刻包裹著自己的內心,生怕一個不留意,對某人感情稍微氾濫了一下,就掉入圈套萬劫不復。
偏偏做明星還有一點不好,就是長期與家人分離,唯一能感到溫暖的環境還因為工作變成了奢望,更有不幸者可能成了明星之後,連家人與之的關係也變得不那麼純粹。
試想一下,長期處於這樣的狀態,心理上的負擔該有多重!
對於一個明星來說,除了上面談到的這些,還有更難對付的,就是我們的大眾粉絲團了。
大眾對明星的要求永遠都很古怪,特別是一些極端的粉絲。他們一方面要求自己的偶像必須完美,將偶像視作聖人,稍有異議就不分是非竭立維護;另一方面,如果偶像的醜聞被作實,幻想破滅了,他們馬上就會反戈一擊,恨不得痛打落水狗。
總而言之,很多人對待明星的看法就是“非黑即白”。我粉你的時候,你就要對得起我這份愛;我粉轉黑時,你就成了臭狗屎。
有些人真的很難伺候,他們永遠缺乏理智,遺憾的是這樣的人還不是少數。
所以說,明星真是不容易。
他們工作的本質是為大眾提供娛樂,但他們本來也是如我們一樣的普通人。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雪莉去了天堂,那裡應該沒有喜歡摘桃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