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在論壇上看到一個帖子。
一位網友小李說了一個關於他的故事。
他本是一家公司的程式設計師。但是,兩個月前已經辭職了。
辭職,意味著合同的終止,小李與這家公司已經脫離了關係。不過,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突然某一天,他被拉到了一個微信群,拉他的人竟是自己原來的老闆。他很好奇,為什麼前老闆會突然拉他進群呢?
進群以後,老闆在瘋狂的艾特他。原來,老闆是要讓他回去改程式碼。
一個已經辭職的程式設計師,卻被錢老闆要求去改程式程式碼。這是否應該?這個老闆的行為又屬於什麼行為?
針對這個事情,網友們各抒己見。
有的人認為:要改可以,但是要給錢。合同已經終止了,就沒有義務給他們改。不給錢,只有堅決不改。
有的人認為:改與不改在於個人,如果事情是你遺留下來,回去改一下也未嘗不可,但是,如果此事與你無關,不改也無可厚非。
有的人認為:既然已經和老闆沒有了上下關係。那麼,要不要改全憑你說了算,不過,這件事情應該算公事,就算你和老闆關係再好,收錢也是應該的。否則,讓他請別人做。
……
針對這件事情,我們該如何去看?
上面網友們的說法,其實也非常有道理。一個人,在一個公司上班,他就是這個公司的員工。他就該為這個公司做自己應該做的事。但是,既然他已經辭職了
,就意味著他與公司之間的關係已經解除。那麼,這種僱傭關係也就沒有了。
從這一點來看,現在小李如果答應回去幫忙,這是情分,不答應回去幫忙,也無話可說。畢竟,這是他的權利。
回去幫忙,就是幫忙,公司就應該付給他足夠的費用。因為,這件事情非他莫屬,那就說明這件事情非常重要。給他一定的費用是理所當然的。
他如果能夠回去幫忙,那自然還是看在曾經是自己的公司的情分上,畢竟曾經與老闆之間是下級與上級的關係,雖然辭職,但情誼依然在。所以,只要給錢,抽時間回去幫忙也是一種非常不錯的處理方式。
在這件事情裡,有些細節值得我們思考。
首先,僱傭關係。
小李曾經在公司上班,這就與公司之間形成了僱傭關係。合同就是最好的企業。所以,在沒有辭職之前,小李有義務把自己的事情做好。
而當他辭職以後,他與公司之間的關係已經脫離,那麼,他就沒有再向公司服務的義務。這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即使不幫忙也是本分。
而正如有的網友所說,這位老闆既然找到他,就說明他的事情有無可替代性。那麼,也就證明了他曾經工作的重要性。
此刻,要想請他再出馬,首先送上工資是最好的做法。不要等著別人去想,會不會給工資?
而且,根據工作的特殊性,工資要給多少,也應該是有效果的。如果說首先送上的工資,而更加表現出自己此刻的誠意。也就無需讓小李去猜測了。至少,這也是對一個已經辭職的員工的最好的尊重。
其次,態度很重要。
一個是已經辭職的員工,一個是曾經的公司老闆。兩者曾經的交集只是過去。而今天,老闆需要他回去幫忙,就需要給出一些態度。
我不知道他們之前關係如何,但至少從小李被拉進微信群的那一刻的反應可以看出,他們的關係並不怎樣。那麼,既然這樣,錢老闆把他貿然的拉進微信群,那是一種不夠尊重的行為。
雖然他是曾經的老闆,但他現在不是,對小李的態度應該有所變化。至少,在拉進群之前,應該提前與小李溝通,在徵得他的同意之後,才可以這樣做。
然而,這位老闆卻並沒有這樣,他是直接的把他拉進群,然後一直的艾特他。你想一想,如果是你,你會作何感想?
就從這位前老闆的態度來看,一般人都不願意幫助他,即使給錢,別人又是否能看得上呢?
有時候,錢並不是萬能的,態度才更重要。對別人的尊重應該放在首位。
第三,利益必須考慮。
一個公司,邀請曾經的員工回去辦事。是不能夠還讓他乾的。
沒有他,或許很多事情都無法完成。甚至會給公司帶來很大的損失。那麼,如果這位小李願意去幫助他,公司給出誠意,給小李一定的工資報酬,那是理所當然的。
這位前老闆,進群就艾特他,直接要他回去做事。這種居高臨下的態度,任誰都不夠舒服。更別談回去幫忙了。更何況,他曾拉他進群,到最後要他幫忙,自始至終沒有提過工資報酬的問題。難道要他去猜測?男的要他主動去要?如果這樣,還不如干脆不去。
任何事情,先把報酬提好,絕對沒有錯。至於後來人們要不要,那又是情分問題了。
寫在後面
這是一件看起來很小的事,但是,其中的細節卻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思考。事先說一下,但是做事的態度卻顯示了一個人的品質。也顯示了一個人的領導能力。
這裡的老闆,看起來應該非常精明。但是,精明反被精明誤。他的這一行為,或者說這一性格,必然讓人心裡不暢快。在這個前提下,誰又願意真的回去幫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