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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椒”商標事件與“潼關肉夾饃”事件相同嗎

最近,

四川省成都、遂寧、眉山等地的數十家餐飲企業因店招、菜譜和菜餚中使用“青花椒”一詞而被起訴。原因是“青花椒”已被上海一家餐飲公司註冊為商標。

“青花椒”商標事件與“潼關肉夾饃”事件相同嗎

據悉,上海餐飲公司成立於2013年,2014年成功獲得“青花椒”商標,並且註冊的青花椒商標擁有多組。

該上海餐飲公司的維權宣告稱,其持有的“青花椒”品牌權益,包括門面形象、選單內容、品牌名稱等,均為註冊商標的合法權益。如果有人侵權,自然會採取相應的對策。此外,原告公司註冊“青花椒”商標的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也表示,該商標註冊能夠成功獲得透過,就證明使用該商標是合法合理的。此外,

該公司在全國範圍內已結束的14起訴訟中幾乎全部勝訴。判決表明,該公司至少可以獲得32萬元的賠償。

“青花椒”商標事件與“潼關肉夾饃”事件相同嗎

大多數餐飲企業認為“青花椒”是一種常見的調味品,所謂的侵權起訴根本不合理。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已對此事予以關注,並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報告。

事實上,不久前,類似的事情也發生過。

“逍遙鎮胡辣湯”和“潼關肉夾饃”商標訴訟維權事件也引起了廣泛關注。

當時,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曾迴應,“逍遙鎮”是一個普通商標,其註冊人無法據此收取所謂的“會員費”。“潼關肉夾饃”是集體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其註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以外的商戶許可和收取特許經營費。同時,它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地區的企業正確使用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青花椒”商標事件與“潼關肉夾饃”事件相同嗎

“青花椒”商標事件與“潼關肉夾饃”商標事件相同嗎?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專利代理師黃春海表示,從法律上講,“青花椒”商標事件不同於“潼關肉夾饃”事件。因為“潼關肉夾饃”是一種集體商標,有特別的管理規定,權利行使與保護和普通的商標是不一樣的。

然而,黃春海認為,“重慶青椒魚”和“青椒魚火鍋”的使用只是對加工方法、原料和口味的描述性使用,不是商標使用,“沒有侵權,而是正常合理的使用”他解釋說,作為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商標“通常需要突出顯示”。例如,

當普通消費者看到“青花椒”時,“如果他們想到的只是一道菜,而不是一家商店或品牌,它就不屬於商標用途。”

“青花椒”商標事件與“潼關肉夾饃”事件相同嗎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浙江省法學會競爭法學研究會理事王瓊飛表示,從商標註冊的角度來看,商標局承認“青花椒”可以申請餐飲服務商標。那麼,侵權與否主要取決於是否構成商標使用。“一般來說,商店招牌上的突出用途構成商標用途,而選單上的用途指的是某道菜,不屬於商標用途。”

儘管在這一問題上仍存在諸多爭議,

但作為一家企業,可以進行智慧財產權的擴張性戰略,但是也要兼顧社會的公平利益,商標專用權人形式權利有其合法邊界,不能針對他人正當使用行為提出權利主張,更不能濫用其權利。

不過,對於這類事件的裁決,最終會向一個比較合理的公司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