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溫室花朵”誰之過?

最近經常刷到一些中學生不堪重負自殺事件,筆者在網上隨便找了找,發現此類事件比比皆是,而今天我們就來隨機選取某一事件做簡單分析,透過細微現象來分析其本質。

今天所說的事情發生在山西太原萬柏林第三中學,學生劉同在課上玩手機,被其班主任諸老師發現後並沒收,當時因其處在下班時間,所以並未做任何相關處理,之後該老師更是適著與其家長聯絡,但沒成功,劉同學在離校途中並無任何異常,但其在當晚最終選擇了跳樓這種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透過此次事情,表明了我國尚存在這種思想觀念脆弱,經歷不起任何打擊的“溫式花朵”式學生,造成這樣的事情發生,不僅僅是學校、社會的責任,更是家庭教育缺失的表現。

“溫室花朵”誰之過?

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教育他們的首先是其父母,因為一個人的學習、生活、為人處事等方面,都是從其父母那裡潛移默化的學來的,一個人的行為方式,和原生家庭有很大的關係;其次才被送到學校、社會,而學校、社會所能做的是將其打磨成型而已,所以說,其最終的成就與其家庭是密不可分的。根據調查顯示,現在因為帶孩子的大多都是老一輩的人,他們曾經吃過許多的苦,自己孩子大了,希望在給孫子孫女們,給到他所能給到最好的物質,所以,無論其闖了多大的禍,他們都是以其孩子還小,不懂事,這種理由搪塞過去,可是你要知道,今天你為其的不懂事而買小單,明天就要為其做好買大單的準備,所以說,不要一味地感覺任何事都沒什麼,精神的匱乏不是隻有物質上的滿足就可以的。在這種溺愛的中國式家庭教育中,易造成孩子信念不堅定,遇事慌亂且更是一副唯我獨尊,天下我有的樣子,這就說明了家長在教育孩子時應有選擇,需要的給予孩子,他們所需要的東西,而並不是一味的將其所能及的東西都給予孩子。

“溫室花朵”誰之過?

在學校裡面,國家為了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尊重學生的人格,適應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更好地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對於教師體罰學生的行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各種處罰措施,並且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對於體罰學生的教師本人可以進行處罰,透過這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佈,使現在的教師對於學生學習的教育方式不斷變化,對學生更是打不得罵不得,只能苦口婆心的說教,就這釋出在網路上,人們還認為其言語過重,態度語氣不好,使許多老師想教育卻又不知從何教起,能碰見一個管事、負責人的老師,已經很不容易了,因為誰也不想多管閒事,被網路暴力,人肉搜尋一下。

“溫室花朵”誰之過?

近年來,中學生自殺事件與屢見不鮮,如:2010年五月,成都某中學高二學生跳樓身亡,據其同學稱,事發前該生被老師發現考試作弊;同一周,成都另一所名校17歲男生在生日當天跳樓;2013年夏天,北京一高校附中八名聲樂班學生因校方的勸退函,相約一起服藥自殺,幸未釀成悲劇;2015年六月,合肥市一名高三女生因高考成績不理想,哭泣著跳入洶湧的河流;而今天的劉同學被收手機跳樓事件等一系列中學生自殺事件,都在向我們說明,一個完整的家庭教育對孩子未來發展的影響,而此事件的班主任諸老師,在實踐中,只是起到了一個導火索的作用罷了,如果今天沒有劉同學被收手機跳樓事件,那麼明天的劉同學可能就會因別的事情而有所選擇了。

為了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原生家庭對於孩子的精神觀念、意志上的教育應該不斷的加強,筆者在這裡提出幾點解決措施:首先,孩子自己要樹立遠大的志向,因為“有志者事竟成”,要從點滴小事上培養,“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要堅持體育鍛煉,磨練學生的意志力。其次,家長要與孩子一起共同感受,幫助孩子規劃夢想和目標,培養孩子積極的態度,以及榜樣的力量和環境的重要性。最後,學校老師要注意因人而異,摸清學生意志品質方面的薄弱因素,有針對性地採取教育措施,並且用嚴格制度來管理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