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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新規到來,空房不用再交物業費,以後一律統一這樣交

物業公司是為小區業主提供相應服務的企業,它接受業主的委託和報酬,就需要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是合同的約定,對特定區域的物業進行管理、保養和維護。

居民只要購置房產就需要繳納物業費獲得物業公司的服務,但是現在市場上有大量的空置房,很多人認為自己的房子沒有人居住,自己也沒有享受過物業的服務,不願意繳納物業費。而在物業看來,業主既然購置了房產,哪怕不住在這裡,也需要交納所有的物業費。雙方就空房的問題爭辯不下,那麼,空房應該繳納物業費嗎?近來國家出臺一項新的政策,對於這樣的問題提出瞭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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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新政策

近些年,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之間爆發的問題層出不窮:物業公司收費不服務,空房業主不願意繳納物業費……面對這些問題,在今年新頒佈的《民法典》中明確給出解決的方案。

對於那些收費卻不願為業主提供服務的物業公司,只要徵得小區一定數量的業主同意,就可以更換物業。這一點也就是說,未來業主無需擔心物業公司光收錢不辦事。

就空置房屋是否該繳納物業費,《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中也明確規定,業主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物業費。也就是說,即便是空置房屋,業主依然有繳納物業費的義務。為什麼國家會有這樣的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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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房繳納物業費的原因

近些年,房價不斷攀升,儘管國家一再限制,市場上的炒房客依然層出不窮。試想,如果空置房屋無需交納物業費,那麼假設一個極端的情況,某個小區的房屋均為空置房屋,難道物業公司還要免費為小區服務嗎?如果物業公司放棄這個小區,可能只需要三五年的時間,小區的公共設施就會變得老舊,小區環境也會一片荒蕪。

而且空置房屋不交物業費對於真實住客不公平,為什麼這麼說呢?據瞭解,物業公司對於一個小區收費的標準是根據這個小區的住戶進行核定的。也就是說,只有在業主全部都繳納了物業費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才有足夠的資金對小區進行管理,並同時保證自己能夠獲得一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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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房地產專家馮侖所說,只有當房價的漲幅超過9%,炒房客才能盈利。很顯然物業費就包含在這9%裡面,如果空房不交物業費,炒房客就會節省很大一筆開銷,這樣一來,房價的漲幅無需超過9%他們就可以獲得盈利,這顯然不是國家願意看到的現象。

為了遏制房價,政府近些年一直出臺各種政策制約炒房客,物業費的繳納顯然對於炒房客是一個很大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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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房不繳納物業費的後果

在某些人看來,如果為了遏制炒房客而“一刀切”收取物業費,對於那些擁有多套房屋的非炒房族不公平,那麼如果為了追求對他們的公平,空置房屋不繳納物業費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呢?第一種,由於物業公司沒有收取足夠的物業費,這就使得他們沒有足夠的資金維護和管理小區,久而久之,小區的環境以及基礎設施會逐漸變差;第二種,物業公司為了收取足夠的物業費管理小區並保證自己的利潤,只能對小區現有的居民提高收費標準。這兩種情況,不論哪一種對真實住戶都不公平:第一種是自己交了合乎標準的費用卻無法享受合乎標準的服務;第二種是享受到規定的服務卻繳納超額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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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人的觀點裡,空房繳納物業費對於空房的業主也不公平,事實並非如此。要知道即便他們不住在小區,物業進行某些公共區域的保養和維護的時候,他們也是受益的。若物業不能提供一定質量的服務,小區的居住環境會變得惡劣,這就使得房子的價值降低。因此哪怕將房屋空置,空房業主仍然享受到物業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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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顯然空房交物業費是非常必要的事情,其實這不僅只是保護了物業公司的權益,對於業主的權益也是一種保護。要知道,物業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他不會讓自己陷入虧損的地步,收到多少資金,他就會做多少服務。資金不足他們就會對小區疏於管理,最終損害的還是小區業主的利益。

《民法典》的規定實際上是幫助物業公司和業主實現雙贏,對於國家調控房地產政策,也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