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她15歲因小腳嫁入富戶,從不讓兒女幫忙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過

《纏足史》有記載:纏足之苦,層層切骨,刻刻痛心,初纏階段尤甚。每至纏束,劇痛難忍,嗚咽悲泣,在所不免。

她15歲因小腳嫁入富戶,從不讓兒女幫忙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過

在中國古代,中國女性都還處於傳統的封建禮教的束縛之下,而纏足,就是其中的典型。纏足作為中國古代一種陋習。在女性四五歲時就要用布將女性雙腳纏裹,使之畸形變小,等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了,再將布帶解開。這種舊俗,要讓女性身體受到長時間的折磨,苦不堪言。

她15歲因小腳嫁入富戶,從不讓兒女幫忙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過

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纏足最早起源於北宋後期,從皇宮貴族間開始流傳開來。《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可見當時的宮中女子纏足已成常態。甚至像蘇軾、辛棄疾這樣的詞人,都寫詞讚賞過女子纏足。說明了當時的社會認為女子纏足為美。《紅樓夢》中對晴雯有過這樣的描寫“捉迷屏後,蓮瓣無聲”,“蓮瓣”就是對古代女子小腳的美稱。

她15歲因小腳嫁入富戶,從不讓兒女幫忙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過

袁枚《隨園詩話》中有這樣的一則故事“杭州趙鈞臺買妾蘇州,有李姓女,貌佳而腳欠裹。趙曰:“如此風姿,可惜土重。”土重就是杭州諺語中對大腳女子的稱呼。趙鈞臺在娶妾時因為女子沒有裹腳就頓生嫌棄,說明古代男子對於女子纏足非常重視,成為了婚嫁考量的重要條件之一,沒有纏足的女子甚至無人願娶。

她15歲因小腳嫁入富戶,從不讓兒女幫忙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過

到了清代,滿清朝廷並不認可漢人女子纏足的習俗,希望透過男子剃髮、女子禁止纏足兩項舉措來讓漢人接受滿人的習俗,加強朝廷統治。崇德三年(1638年),皇太極下令禁止女子裹足,康熙三年(1664年)朝廷又再次頒佈禁止纏足的法令。但是民間纏足之風並沒有減少,收效甚微,清政府只能罷除禁令。

她15歲因小腳嫁入富戶,從不讓兒女幫忙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過

清政府被推翻後,民國成立,正式頒佈禁止纏足的法令,新文化運動期間更是對纏足陋習進行大肆批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纏足真正得到禁止,已經是新中國成立之後的事情了,這時的中國婦女才真正走出封建陋習的壓迫。

她15歲因小腳嫁入富戶,從不讓兒女幫忙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過

2006年,英國女攝影師喬·法雷爾花了13年時間找到了一位纏足的老人,90歲高齡的張雲英,可能是中國最後一批的纏足女性了。7歲的時候張雲英就開始纏足,15歲嫁給了當地大戶。90多年來,只有丈夫見到過她的小腳,因為小腳被他人看到,等同於婦女失去了貞潔,所以除了丈夫,其他的親人也都不能看到。而對一些習慣穿睡鞋睡覺的女子來說,可能丈夫也一輩子都沒見過她們的小腳。

她15歲因小腳嫁入富戶,從不讓兒女幫忙洗腳,90年來只有丈夫看過

纏足的陋習成為了千年來婦女身上的枷鎖,女子需要忍受身體上極大的痛苦來滿足封建禮教的要求。古人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而纏足之習則完全選擇了背道而馳,人為損害自己的身體,扭曲身體的自然生長,讓現在的人聽到都會感到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