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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奇事母不賢導致孝子怒殺姦夫,紀曉嵐卻認為孝子不值得讚揚

這是發生在清代乾隆年間的事情,在京西宛平一帶的村落中有個姓張的寡婦,十六歲嫁到夫家,二十歲那年,丈夫因病去世,家中又無公婆,只留一個三歲的兒子在她身邊,母子二人相依為命。

夫家本來就不富裕,加之丈夫生病之時又變賣了全部家當籌錢抓藥,因此在丈夫死後家中變得一貧如洗。張氏的孃家那邊也沒有什麼親眷,求到門上討些糧食也總是遭人白眼,久而久之便沒人再借糧給她。眼看日子過不下去,長此以往,母子兩人非活活餓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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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無奈之下,也顧不得禮教約束,想要再嫁換取母子兩人的溫飽。她年輕漂亮,又有傲人身材,有個遠房表哥早就垂涎她的美色,聽聞她有心再嫁之事,於是暗中託了一個媒婆去勸說張氏跟他相好。

張氏有些不情願,認為表妹嫁給表哥乃是不倫之戀。表哥親自去找張氏,對她說:“你我雖是表親,按照規矩我沒有娶你的道理,但我思戀你以至於茶飯不思。你若表面假裝為死去的丈夫守節,暗中跟我幽會,我就按月給你一些米和銀子,讓你和你的兒子過上溫飽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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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本來也熬不住寂寞,於是答應下來。表哥立即買下她家隔壁的一處院子,只一牆之隔,方便二人幽會。每天夜裡,表哥便藉助梯子來到張氏家中,從此這對錶兄妹成了一對露水夫妻。

自從有了表哥的關愛,張氏一天天滋潤起來,整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絲毫沒有亡夫之痛,也因為吃飽了飯而越發顯得俊俏三分。外人都懷疑她有不檢點的行為,但又沒有形跡可以發現,還以為她不過有些積蓄罷了。

張氏與亡夫所生的兒子被送到私塾寄宿,一年到頭很少在家,正好方便了張氏與表哥暗中來往。時光如梭,轉眼之間張氏的兒子長到十七歲。某日,他遇到張氏表哥家中的婢女,這個婢女因為受了主人的責打而記恨在心,於是便將張氏與表哥暗中幹下的齷齪事原原本本告訴了張氏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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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的兒子飽讀聖賢書,十分認可“程朱理學”中有關貞潔烈女的記述,他悲憤不已,跑回家中苦勸母親不要再跟他人來往。張氏不肯聽從,訓責兒子沒有良心,這些年若不是表哥送米送銀,孃兒倆又如何能渡過難關,當兒子的又如何上私塾?

不僅如此,張氏見事情已經被兒子知曉,因此也不避諱,故意當著兒子的面與表哥做出親熱之舉,要讓兒子知道,她與表哥已經無法分開。

兒子惱羞成怒,找出一柄尖刀衝入張氏表哥的房中,對其猛刺,刀鋒從背後穿透出來。張氏的表哥死於非命,而張氏的兒子手持血刀,帶著親筆寫下的供詞一路來到衙門。他以“借債不遂,反被表叔父加以辱罵,氣憤之下,激動殺人。”並沒有將母親張氏與表哥相好之事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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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平縣令見他是個文質彬彬的讀書人,對其十分憐憫,千方百計開導他,要他說出實情,免了他的死罪。但他不肯改口,宛平縣令只能按照大清律將其秋後問斬。而他的母親張氏,也因為沒臉見人而懸樑自盡。

他死後,鄉下鄰里很憐憫他,熱心的人想要為他立一個碑,以示表彰。於是請來老秀才朱梅崖為他寫碑文。朱梅崖當晚做了一個夢,夢到張氏的兒子來見自己,神色悲慘沮喪,對著朱梅崖拱手而立,卻不言語。朱梅崖醒來後恍然大悟,斷然拒絕了寫碑文的事。他對後人說:“這個石碑不立為好,若不按實際情況來寫,那兒子只是一名兇犯,沒什麼值得表彰的。若按照實際情況來寫,儘管表彰了孝子的名聲,卻也傷害了孝子的感情,孝子的母親與他人相好,孝子才一怒殺人,這種事情若寫出來,是會令孝子蒙羞的。”

清代奇事母不賢導致孝子怒殺姦夫,紀曉嵐卻認為孝子不值得讚揚

這件事情傳開後,許多文人將其記載在自己的作品中,用極其讚美的語言來表彰孝子的行為。但大學士紀曉嵐卻認為有些不妥,他認為張氏儘管跟表哥有不倫之戀,但兩人是真心實意的相愛,並非只是為紓解一時的慾望而勾搭在一起。那個表哥對張氏以及張氏的兒子是有恩的,若不是長年累月的資助,這對母子或許早已經餓死了。孝子的情義值得讚許,但殺死恩人的行為卻不值得讚揚,更何況他的母親也因此而自盡。人若一味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大讚孝道,而忘記了他人對自己的恩情,這種道德又算得上什麼道德呢?

清代奇事母不賢導致孝子怒殺姦夫,紀曉嵐卻認為孝子不值得讚揚

注:本文中的故事並非虛構,乃是真實發生的事情,先後被紀曉嵐等清代文人分別記錄在各自的作品中,但觀點各自不同。紀曉嵐在《灤陽續錄》中記錄了這件事情,並說了自己的觀點,我個人認為他的觀點還是有道理的,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