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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狗殯!地主階級何曾把窮人當人看?

出狗殯!地主階級何曾把窮人當人看?

山東有個蓬萊,熟悉近現代史的朋友都知道,吳佩孚的老家。蓬萊下面有個安香店村,當年有戶人家,丈夫叫于振才,妻子叫閻季華。在舊社會,這是對苦命夫妻,丈夫是本地老實巴交的農民,妻子是從棲霞逃難過來的,夫妻日常租地主的地,種白菜,丈夫還得經常打短工,當個泥瓦匠,才夠一家人吃上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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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維持著,好像還不錯。可有天早起澆園子,發現白菜被啥東西給啃了,而且一連幾個晚上都是如此。正要收穫,白菜上市,才好還人家地主的租金,否則不是白瞎了?老於借了把土槍,晚上就去蹲守,倒要看看是啥玩意。一看是隻狗,想著哪來的野狗,咋這麼作踐咱窮人,還讓不讓窮人活了?裝上黑火藥,一槍就把這條狗打死了,這可闖下了塌天大禍,因為這狗不是一般狗,是本地大地主吳道賢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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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可不是一般人,家大業大,有的是勢力。帶著家丁,端著槍,上門就給於振才繩捆索綁,押到老吳家的“公堂”上了,先揍你一頓殺威棒,當地叫“紅黑棍”。接著就問你:“一是給狗償命,一是帶著鎖鏈子當狗,給老爺家看門,道兒給你畫好了,你選個路吧?”好說歹說,一家人哭哭啼啼一晚上,鄉里鄉親也來了一大幫,都幫著說話,吳老爺您有好生之德,您在本地出了名的“吳大善人”,您最體諒佃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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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道賢這老地主才同意,讓于振才給他家狗出殯,買口棺材,買塊墓地,還要披麻戴孝,打幡摔盆,當親爹一樣供奉,這事兒才算了結。于振才傾家蕩產,才出了狗殯,最後還差點,夫妻倆一狠心,把閨女賣了童養媳,換了二斗高粱。就在閨女出門子前一夜,老於病死了,老於家要出人殯,卻要棺材沒棺材,要衣服沒衣服,閨女大哭:“爹死的屈呀!要衣裳沒衣裳,要棺材沒棺材,把我這雙襪子給爹穿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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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就把出嫁穿的襪子脫下來,自己光著個腳,走到了婆家。無獨有偶,兩百公里外的榮成齊山村,不但有出狗殯的,還有塊“民國二十三年七月立”的《遭禍冤狗碑記》。今天的我們,很難想象那個時代了。在某些文人和流量號的筆下,那簡直是個貧富和諧,各安其樂的黃金時代,分明是地主老爺給了窮人活路,你才能全家吃上飯,人家創業越成功,你們不是越有吃的,怎麼能不記恩典,若干年後還跟著窮黨鬧“翻身”,恩將仇報,那樣對待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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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是這份《山東群眾》第七期上,還有一句話,更看得我感慨萬分:“某些地方還有初夜權的殘餘,更是無比黑暗。”原來我以為,此等無恥,只有皖北、蘇北的豪強地主和豫西的宗教地主能幹出來,沒想到山東也有?看到這句,我就想起美帝小嘍囉訟棍搞蘿莉養成的那檔子事,歷史並不遙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