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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中的稱謂和避諱

民俗交往當中,人們之間的交往一般是用官階職位作稱呼,而不能用姓和名或平等地稱呼。因為用官階職位作稱呼,可以隨時隨地表明一個人的身份和社會地位,並以此來確定人們之間的尊卑關係,以免無意中出現無禮或犯上的行為。

民俗中的稱謂和避諱

但是,也有一系列的自謙、自卑的稱呼。朝廷官吏要對皇帝稱“臣”、“奴才”(清王朝地位低下旗人在自已主人面前的自稱);下級官吏在上級官吏面前,自稱“卑職”、“小的”;老百姓在官吏面前,自稱“小民”、“下民”;女人在男人面前,自稱“妾”、“賤妾”、“奴”、“奴家”;幼輩在長輩面前,自稱“晚生”、“學生”、““後學”;平輩人之間,自稱“鄙人”、“不才”,等等。如此繁多的自我謙稱,不僅僅是相沿成習的民俗慣例,它也是中國古代文化傳統“自卑而尊人”的禮教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

民俗中的稱謂和避諱

世界上各民族的親族稱謂,大致可以分為兩種型別:一種是“類分法”,一種是“敘述法”。類分法的親族稱謂只標明男女性別和上下輩分,不標明是直系還是旁系,也不標明親族的長幼順序。世界上大多數民族的親族稱謂,都是用類分法。與這種類分法稱謂相反,中國人採用的是敘述法稱謂,父系、母系、直系、旁系界限分明,長輩、晚輩之間排行順序也清清楚楚。於是,便有了叔伯姑嬸姨舅堂表等一系列複雜的稱謂關係。

從表面上看,稱謂關係的簡繁,是一種民俗現象的體現,但實際上,它顯示了一個民族對於家族血緣關係和上下等級的重視程度。這種把親疏的血緣關係和長幼順序區分的一清二楚的稱謂,在人們的心理上自然地形成了一種尊卑親疏的等級區別。伯比叔尊,兄比弟尊,父系比母系親,直系比旁系親。在宗法社會由家及國的特殊政治文化氛圍中,這種親族內部尊卑親疏的等級關係,也就自然而然地被帶到社會的政治關係之中。

民俗中的稱謂和避諱

稱謂關係中的等級尊卑進一步發展,便形成了中國古代歷史特有的一種文化現象一一避諱。所謂“諱”,即祖宗、父輩、帝王、聖人等所有尊者的名字。凡這類人姓名中所用的字,在日常說話做文章時,任何人都不能隨便使用,凡是遇到要用這類字時,總要想方設法地避開,這就叫“避諱”。避諱在中國古代社會是極為普遍的,也是一般臣民、百姓不能不懂的一門學問。稍不注意,一旦犯諱便大禍臨身,甚至掉腦袋,尊上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由於避諱,給人們日常文化生活帶來許多困難和麻煩,甚至鬧出了很多荒唐事。淮南王父名“長",《淮南子》一書就無“長”字,統統用“修”來代替;西漢歷史學家司馬遷著《史記》,忌用“談”字,因為其父叫司馬談;宋代詩人、文學家蘇東坡祖父名“序”,於是,他為人做書序都用“敘”字代之;更有甚者,唐五代人劉溫叟父名“嶽”,他竟終生不聽音樂,只因音樂的“樂”字與其父名同音;宋人徐積“以父名是石”,終身不用石器,行路遇石則避而不踐;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中的林黛玉,讀書凡“敏”字,它皆唸作 “密”字,寫字遇到“敏'字,亦減一二筆,令她的老師賈雨村好生奇怪,不知何故,直到進京後聽過冷子興演說榮國府,方知黛玉的母親名叫賈用敏,才解心中之疑惑。以上這些都是屬於“家諱”,即家族祖父及長輩名字的避諱。

此外,還有“國諱”,即帝王名字的避諱,這是全國上下都必須遵守的。《史記?孝文字紀》中記載,眾臣請漢文帝立太子,說:“子某最長,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這裡的“某”,就是指漢景帝劉啟,因避諱“啟”,而用“某”來代之。如果不瞭解歷史,不瞭解中國文化傳統中的避諱真不知“某”何許人也?唐代以後,因要回避唐太宗李世民的“世”字,觀世音菩薩改名為觀音菩薩。清朝的雍正皇帝,即愛新覺羅?胤禛,登基之後,便把皇室兄弟們名字中的“胤”字統統改成了允”字,不許他們犯“國諱”。連名字都如此避諱,雍正晚年大興“文字獄”,也就不足為奇了。

如此禮貌的稱謂和嚴重的避諱制度,從表面上看,似乎是素有“禮儀之邦”之稱的中華民族的古代文化的傳統習俗具體表現。從深層次分析,一方面,它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等級森嚴的宗法禮教制度在人際交往中外延;另一方面,也是中國古代社會對祖先崇拜和對權力崇拜的一種心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