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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新規定禁止電動腳踏車進入電梯!

10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公佈今年修訂透過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電動腳踏車和機動輪椅車管理增加了不少新的規定,《辦法》將於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電動車應停放在規定地點,禁止進電梯或亂拉線充電

為解決停放和安全充電問題,《辦法》對停放場地、充電設施的設定建設和停放充電管理作出了規定。

廣西新規定禁止電動腳踏車進入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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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新規定禁止電動腳踏車進入電梯!

因私拉亂拉電線給電動腳踏車充電、推車進電梯上樓充電引發的火災事故多發。

第三十五條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應當在規定的地點有序停放。在未設定停放地點的人行道停放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得影響市容環境。第三十六條應當在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商場、集貿市場、步行街、影劇院、風景名勝區(點)等公共場所和住宅區以及符合停放條件的人行道設定、建設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設定、建設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不得佔用、堵塞和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新建、改建、擴建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應當符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規範的要求。非機動輪椅車不得停放於機動輪椅車專用停放區域以及機動輪椅車出入通道。第三十七條禁止下列妨害消防安全的行為:(一)在建築物內的首層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影響消防通道暢通區域,以及沒有防火分隔的室內區域停放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或者為電動腳踏車充電;(二)在標準層二樓以上建築物專有部分為電動腳踏車、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充電;(三)違反安全用電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腳踏車、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充電;(四)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五)電動腳踏車進入電梯;(六)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其他行為。

騎乘電動車要戴頭盔,非法改裝最高罰2萬元

廣西新規定禁止電動腳踏車進入電梯!

▲騎乘電動腳踏車必須戴頭盔。南國早報記者 蘇華攝

廣西新規定禁止電動腳踏車進入電梯!

▲非法拼裝、改裝和拆除電動腳踏車限速裝置,以及在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上加裝傘架、車篷、掛架等影響交通安全行駛的行為常見,已經成為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隱患。南國早報記者 蘇華攝

第三十三條 ……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駕乘人員應當佩戴安全頭盔。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非法拼裝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二)非法加裝、改裝動力裝置,或者拆除、改裝電動腳踏車限速裝置;(三)在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上加裝傘架、車篷、掛架,加裝或者改裝座位(兒童安全座椅除外)等。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非法拼裝、加裝、改裝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或者銷售非法拼裝、加裝、改裝的電動腳踏車、機動輪椅車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