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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社會罪大惡極

2021年5月22日,大連男子劉某駕駛一黑色轎車行駛至勞動公園北門一人行道處時,突然加速將正在過馬路的行人撞倒,撞傷多人後駕車逃逸,直至與一廂式貨車相撞,隨後棄車逃逸,下午13時,劉某被抓獲,最後造成5死5傷,大連警方通報有關情況,劉某因投資失敗無法接受,失去信心,遂報復社會。

對於劉某這種喪心病狂的行為,判其死刑不為過,投資失敗是其個人能力問題,與別人何干,怎可傷及無辜,可憐五條生命,瞬間成為劉某報復社會的犧牲品。

在現實社會中,像劉某這樣的人還有很多,之前一公務退休人員,因不滿退休待遇,駕車衝撞正在放學的學生,完成多人傷亡,更有的人報復社會將手伸向還未懂事的幼兒園學生。

如今,報復社會惡性事件多發,從今年類似案件看,每個報復社會案件的背後都有一個心酸無比的故事,但是這絕不是犯罪分子可以報復社會的理由,你就是再無奈心酸,也不能衝無辜的群眾下手,更不能衝不懂事的孩子下手,讓無辜群眾為你的痛苦買單,這是違揹人倫,同時也從側面提醒我們法治社會,和諧社會的建設仍然任重道遠。

從一起起報復社會的案件,都有一個共同點,個人遭遇不同程度的不愉快經歷,然後採用極端暴力的方式把怒火發洩在一些與自己遭遇沒有關係的人身上,並造成流血,傷亡案件,無論這些人遭遇了怎樣不公平的遭遇,但是製造惡性報復社會案件都是罪大惡極,罪該萬死,我們沒有任何同情的理由。

報復社會罪大惡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