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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兮?禍兮?

福兮?禍兮?

什麼叫七處冒煙、八處冒火?《搜神記》以下這一則描述得相當的繪聲繪色。

太興中王敦鎮武昌,武昌災,火起,興眾救之,救於此,而發於彼,東西南北數十處俱應,數日不絕,舊說所謂“濫災妄起,雖興師不能救之”之謂也。此臣而行君,亢陽失節。是時王敦陵上,有無君之心,故災也。

(《搜神記》卷七之044)

譯文如下:

太興年間(公元318 年——321 年),王敦鎮守武昌,武昌發生了火災。大火燃燒起來,王敦便發動群眾救火,但這兒撲滅了,那兒卻又燃燒起來,四畫八方几十個地方都燒起來了,燒了幾天也沒熄滅。這就是過去所說的“氾濫的災禍胡亂地發生,即使發動軍隊也無法挽救”的情況吧。這是臣下行君主之事、陽氣太盛失去了節制而造成的。這時王敦陵駕於皇上,有無視君主的野心,所以才發生這樣的火災。

已經有人分析出,故事裡的“真相”,那就是它根本就不是什麼連續的自然災害,而是人為的放火,目的在於擾亂“叛臣”王敦的根據地,讓他們疲於滅火,最終敗亡。

對於這個分析,我是認同的,而且是高度認同的。

既然都認同了,為什麼我在寫作時卻又將“真相”“叛臣”都加上引號呢?主要還是因為歷史已經無法還原,所有的判斷都可能是假象,大不子是更接近事實而已。況且,就王敦是忠是奸,也只是表達觀點者因表達的需要時所持的立場傾向而已。

既然高度認同了,那我還有什麼新的東西需要寫出來嗎?

這個問題也困擾了我很久,幾番思索,我覺得在前人的貢獻下,還可以作出如下延伸。

其一,“人為放火”不是僅僅是一項戰術,也是一場戰略。

說它是戰術,是因為放火的技術性很強、針對性很明確。這裡放一把火、那裡放一把火,讓王敦疲於救火,就削弱了王敦的戰鬥力。事實上,“人為放火”就是司馬睿“滅”王敦的戰爭的具體樣式之一。這把火,王敦不得不去滅,不滅就失去“根據地”的民心,必敗;滅火就得動用軍隊,軍力一旦分散,還打什麼仗?最後就只有失敗一條路。

說它是戰略,是因為聰明的司馬睿,將“人為放火”宣傳成一場神話性的現象,將頭頂上的“天”捧出來,從道義上壓制王敦。這一招夠狠,因為老百姓都信天意。

其二,福兮禍兮?

承接上面的戰術與戰略之分析,能不能得出結論,究竟是誰之福、誰之禍呢?“現實”看,當然是司馬睿之福、王敦之禍。問題是,火燒完之後,司馬睿方面的政權雖然更穩固了,遭殃的卻是老百姓,他們因無謂之火而失去財產或生命。

不僅如此,他們還被當時的統治者狠狠地愚弄了一番,而他們自身更加陷入愚昧而難以自救。試想,假如老百姓們知道這是一場有意的人為縱火,為保自己的財產,還會相信司馬睿是代表著“正義”的那一面嗎?難說不會更緊密地抱團在王敦的周圍,保家衛“國”。

依我看,從阻隔人類文明進步的層面,這是一場實打實的禍害。

2021-01-09

《幹倒》專欄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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