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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沒有監控和身份證,被連坐的人為啥不逃跑也要能逃掉才行

在我國古代封建社會,雖然在皇帝制度的影響下,皇權發展為一家獨大的社會頂級階層,但從秦漢開始,封建社會的統治者們就已經開始落實“依法治國”的思想了。具體體現為為社會上的各種民眾行為進行立法,以合法和非法的判別來維持社會的穩定。

早在先秦時期,雖然法律早已存在,但那時相對應的刑罰也顯得相對較為原始。這主要體現為對犯人施加的刑罰多以肉刑為主,如刖足、削鼻等讓人痛不欲生的懲罰。而這類較為原始的刑罰到了漢代才被慢慢廢除,替換以相對較為人性化的懲罰。

只不過,封建社會的法律“人性化”一直都是相對的。就算在漢代之後,施加給犯人的刑罰看上去都沒有奴隸社會時期嚴重,但一些違背公理的死刑依舊存在。其中最為狠戾、不得不說的就是所謂“誅九族”這樣的連坐刑罰了。

古代沒有監控和身份證,被連坐的人為啥不逃跑也要能逃掉才行

其實連坐的刑罰方式早在周朝起就開始了。連坐刑罰利用人們的宗親心理,對犯人的家長妻兒進行控制,利用家庭與倫理對社會上的人們進行道德約束,從而達到減少犯罪機率的目的。而歷史上,較“誅九族”更為殘忍的“誅十族”也曾出現過,就比如說人們常道的“方孝孺案”,就是誅十族的典例。意思就是除了擁有血緣關係的各種親屬外,連與犯人沒有直接間接血緣關係的犯人好友、老師都被列為誅殺名單上的一分子。

在今天看來,諸如連坐這樣毫不講道理的刑罰已經不會存在了,頂多只會逮捕和懲罰犯罪者本人。但是在古代,這樣的連坐慘案時有發展。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在科技不發達的古代,沒有身份資訊採集系統,也沒有辦法給犯人拍照,更不會有電子眼監控,更何況,這是些與犯案無關的無辜者,那為什麼在他們被連坐的時候不提前逃跑呢?

前提是要能逃掉才行——古代也有著嚴密的刑偵探案手段,在定罪之前,就已經明裡暗中將嫌疑人控制起來了

雖說誅九族是一項十分嚴酷的刑罰,但同時這也是一樣十分嚴重的罪名。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犯了大事的大人物,基本都是不會被下以“誅九族”這種殘酷刑罰的。被誅九族的犯人通常位高權重、抑或涉及機密,並非普通百姓。

而位置越高的人則越是顯眼,所以當朝廷立案時,必定有所調查和準備。在這種情況下,犯人與其家屬想要在眾目睽睽之下逃走是不太可能的,除非提早做好了準備,不然早就在暗中被控制了手腳,興許連京城都無法邁出一步,一舉一動都要被嚴查密控。

古代沒有監控和身份證,被連坐的人為啥不逃跑也要能逃掉才行

而當宦官攜聖旨“登門拜訪”的時候,也更加不可能逃得掉了。這一點一些影視劇裡就還原得很好,每當宦官宣讀聖旨時,通常都不是單獨一個人出現的,後方通常跟隨著一眾士兵。於是寡不敵眾的犯人更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成功逃走。

還有一個原因是古代的交通與生活問題,普天之下皆皇土,就算是逃,又能逃到哪裡去呢?

且不說古時候的交通十分不發達,如果想要連夜轉運大量的家眷以及財物,那麼必定要提前備好車馬,因為總不可能憑藉腳力去徒步轉運。而所準備的這些車馬就足夠引人注目了,興許還沒有逃走,動靜都被眼線所發現了。

古代沒有監控和身份證,被連坐的人為啥不逃跑也要能逃掉才行

另外就是古時候的社會發展水平遠沒有現在高,如果犯人要遠離自家的不動產、逃到城市以外的地方,那麼應該依靠什麼來維持接下來一大家子的生存呢?這顯然是難比登天的,所以很多人選擇在被定罪後坐以待斃、無動於衷。畢竟站在皇帝的對立面過著逃亡的餘生實在是太難了。

剩下的原因就是監督與監視制度了

有的時候朝廷也會對犯人“留個心眼”,比如說誅九族的時候故意赦免幾個,從而讓他們改變立場。

在有人被判誅九族的情況下,自然所有人都不想因為別人的錯而自己掉了腦袋,所以一些街坊鄰里自然而然地就自發監視起犯人了。畢竟如果犯人或者犯人的親屬逃跑,皇帝要是把罪怪在自己的頭上,沒準又是一樁要掉腦袋的事情。

古代沒有監控和身份證,被連坐的人為啥不逃跑也要能逃掉才行

當然,也並不是說古時候的“連坐”下沒有漏網之魚了,興許有成功逃走的人存在,只不過都沒有被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