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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作驚人之語,多有駭人之舉"的名士阮籍

"常作驚人之語,多有駭人之舉"的名士阮籍

"常作驚人之語,多有駭人之舉"的名士阮籍

阮籍,竹林七賢之一。

字嗣宗,陳留尉氏(今屬河南開封)人,生於東漢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卒於曹魏景元四年(263年)。

曹魏時期著名詩人,崇尚老莊學說,曾擔任過步兵校尉,因此被時人稱為阮步兵。

阮籍性情放浪不羈,憤世嫉俗,不願被世俗禮教所羈絆。

阮籍曾說過:“平生曾遊東平,樂其風土。”

意思是曾在東平(今屬山東泰安)遊學,很喜歡那裡的風土人情。

權臣司馬昭聽說之後,就任命阮籍為東平相。

阮籍騎著驢到郡中上任,令官民側目,到任不久就拆毀了官府的圍牆,使得“內外相望”,制定的法令清晰簡便。

因政績顯然,不久,阮籍被調回京城,擔任大將軍從事中郎。

與其政績相比,阮籍給人印象最深的還是他不同凡響的性格。

"常作驚人之語,多有駭人之舉"的名士阮籍

某一日,官員在一起閒聊,有司談起一件弒母案,說有個人把自己的老孃給殺了。

阮籍搭話說:“嘻!殺父乃可,至殺母乎?”

在座的有個官員責怪阮籍失言,認為他說差話了。

阮籍解釋說:

“禽獸知母而不知父。殺父,禽獸耳。殺母,禽獸不若!”

——禽獸知道有母親而不知有父親,因此,殺父親的人就是禽獸,殺母親則是禽獸不如。

在場的官員佩服阮籍的機智,紛紛拍手叫絕。

阮籍有個鄰居,是個美豔動人的少婦,家中開了一個小酒館。

阮籍常常去她家喝酒,常常喝得酩酊大醉。

阮籍不拿自己當外人,喝醉了就躺在酒館,而少婦的丈夫看到了,知道阮籍不是心懷歹意的人,因此從來沒懷疑過他。

"常作驚人之語,多有駭人之舉"的名士阮籍

鄰家還有個很有才色的兵家女,沒等嫁人就去世了,阮籍不認識人家的父兄,直接來到葬禮現場,痛哭了一場才離去。

阮籍的不按常理出牌,由此可見一斑。

阮籍不喜歡嘮嘮叨叨,有時候就以翻白眼等肢體語言表達情感,對討厭的人“白眼”相待,對喜歡的人則變成“青眼”。

阮籍母親去世,官員嵇喜參加葬禮,阮籍看不起他,就翻起了“白眼”。

不久,嵇喜的哥哥嵇康夾著琴,拎著酒肉來訪,阮籍喜形於色,當場露出了“青眼”。

司隸校尉何曾向司馬昭打小報告,說阮籍在母親服喪期間喝酒吃肉,應當把他流放到偏僻之地。

司馬昭說:“老阮心情不好,你不能為他分憂,咋還說這話呢?況且,生病期間,禮法是准許喝酒吃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