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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六歲時便能作詩,撰寫《指瑕》十卷

王勃是唐代著名的詩人,人們對他的詩都很喜歡。幼年時就非常聰慧,六歲時便能作詩,且詩文構思巧妙,詞情英邁,被父親的好友杜易簡稱讚為“王氏三株樹”之一,表明了王勃早年就顯示出傑出的文學才能。九歲時,王勃讀顏師古注的《漢書》後,撰寫了《指瑕》十卷,指出顏師古的著作錯誤之處,表現了王勃早年就博學多才。王勃註定了一生的不平凡,當今社會的孩子在九歲的時候,還躺在媽媽的懷抱中呢。

王勃,六歲時便能作詩,撰寫《指瑕》十卷

龍朔三年(663年)王勃回到家鄉,寫《上絳州上官司馬書》等文章,尋找機會,積極入仕。古代的讀書人都有當官的理想。顧憲成曾經說:在朝廷做官,志向並不在皇上,在邊地做官,志向不在民生,居於水邊林下,志向不在世道,君子是不這樣做的。

王勃就是古代別人家的孩子,乾封元年(666年),王勃透過李常伯上《宸遊東嶽頌》一篇,接著應幽素科試及第,授朝散郎,成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之後,才思泉湧,筆端生花,撰《乾元殿頌》,文章綺麗,驚動聖聽。唐高宗見此頌詞,歌功頌德,詞美義壯,乃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為,驚歎不已:“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王勃的文名也為之大振,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合稱“初唐四傑”,並推為首位。

王勃,六歲時便能作詩,撰寫《指瑕》十卷

王勃當上朝散郎後,經主考官的介紹,擔任沛王府修撰,並贏得了沛王李賢的歡心。一次,沛王李賢與英王李哲鬥雞,王勃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討伐英王的鬥雞,以此為沛王助興。不料此文傳到唐高宗手中,聖顏不悅,讀畢則怒而嘆道:“歪才,歪才!二王鬥雞,王勃身為博士,不進行勸誡,反倒作檄文有意虛構,誇大事態,此人應立即逐出王府。”唐高宗認為此篇意在挑撥離間,欽命將他逐出長安。於是,王勃被逐。他憑著自己的才情和苦心經營剛剛打通的仕途,就這樣毀於一旦。

王勃,六歲時便能作詩,撰寫《指瑕》十卷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擊,是在虢州參軍任上殺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咸亨二年(671年)秋冬,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凌季友當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參軍之職。就在他任虢州參軍期間,有個叫曹達的官奴犯罪,他將罪犯藏匿起來,後來又怕走漏風聲,便殺死曹達以了其事,結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虧遇大赦,沒有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