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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事作品:家無餘資的袁崇煥

舊事作品:家無餘資的袁崇煥

袁崇煥蒙冤入獄後以詩明志,其詩作《入獄》中說:“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辭。”在臨刑前他依舊從容不懼,留下《臨刑口占》:“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死後不愁無勇將,忠魂依舊守遼東。”《明史》評述說:“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徵決矣。”

袁崇煥曾賦詩立志,誓死報國。“策杖只因圖雪恥,橫戈原不為封侯”。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袁崇煥被朝廷任命為福建邵武知縣。《邵武府志》記載袁崇煥“明決有膽略,盡心民事,冤抑無不伸”,為官“分文不取”。

袁崇煥守衛遼東,與士兵同甘共苦,過著清貧的邊塞生活。《明實錄》記載,袁崇煥“職五年關上,不受人一絲”。

袁崇煥不附閹黨,堅持廉潔操守。他在《三乞給假疏》對熹宗說:“臣為令至今,未嘗餘一錢,以負陛下。”

《明實錄·熹宗實錄》記載,天啟七年(1627年)八月初九日,寧錦大戰之後,兵部尚書霍維華奏書:“撫臣袁崇煥置身危疆,六載於茲。老母妻子,委為孤注。”

《明史·袁崇煥傳》記載,“籍其家”時,是“家無餘貲”。康熙《東莞縣誌》記載:“獨是崇煥隻手擎天,位都通顯,而籍沒之裡,搜尋家資,魯無半畝之田,一椽之屋,此真國欠忘家,一比不掛者。”

《漩聲記》:“舉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漢也。惟其痴,舉世最愛者錢,袁公不知愛也;惟其痴,舉世最惜者死,袁公不知惜也。”

袁崇煥下獄時,就有布衣程本直反覆上疏為袁崇煥伸冤,最終要求與袁崇煥同上刑場赴死。崇禎甚至一度動了誅盡袁家全族三百餘人的念頭,幸得內閣輔臣何如寵竭力相勸,崇禎才寬釋袁家,將刑罰改為誅袁崇煥本人,罪及妻女,同胞兄弟流放兩千裡。袁家遭到抄家沒產,前來抄家的官員走進寧遠城內袁崇煥宅邸時,用了一個成語形容,那就是“家徒四壁”。抄家官員感慨,袁崇煥可真是“家無餘資”。

而寧遠督師府中也不過抄出很少的書籍、財物,堆在一起只裝了十六筐。此外還有兩杆長槍和一匹馬。戶部將這十六筐查抄物資進行清點,發現皇上的誥敕都被小心翼翼儲存在樟木箱子裡,卷得好好的,連個黴點都沒有。還有就是兩條欽賜的官服玉帶,兩幅鎧甲,但只有一頂銅盔。戶部將這些財產全部估價,發現一共才值1103兩8錢5分,僅相當於從二品官員兩年的歲俸。(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