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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肢解的情人案件始末富婆慘遭分屍,兇手為謀財謊稱自殺

2006年7月14日,江蘇無錫著名的風景點蠡湖之光的湖面上漂起一顆已經腐爛的人頭。兇手陳冬華和死者劉丹是情人關係,為了得到劉丹的錢,陳冬華將其殺害並分屍,但在開庭審理時,兇手翻供稱劉丹是絕望自殺的,他出於害怕才分屍,案件一時變得撲朔迷離。

究竟是何原因讓劉丹身亡,是自殺還是情殺,陳冬華究竟是不是殺人兇手?請跟隨小編走進被肢解的情婦一案,一起探尋案件背後的真相。

被肢解的情人案件始末富婆慘遭分屍,兇手為謀財謊稱自殺

2006年7月14日深夜1點左右,無錫蠡湖之光風景區吸引來了一些捕魚者,雖然蠡湖是禁止捕魚的。兩個拿著魚叉,用微弱的手電光照著湖面,這時他們發現湖面上漂浮著一個白色物體,走近一看是一顆腐爛的人頭。

警察陸續趕到,頭顱被打撈上岸。正在腐爛的頭顱十分恐怖,下面連著四節頸椎,頭骨的正面邊緣、眼眶邊緣、上頜骨等多處都有火烤的痕跡。

偵查員透過在四周搜尋,屍塊也陸續被發現。屍塊也被火烤過,部位在手指紋和腳趾紋處,顯然兇手是想銷燬死者身份特徵。然而,警方還是獲取了有效資訊:死者為女性,從牙齒來看年齡在30至40歲之間,死亡時間5天以上。

被肢解的情人案件始末富婆慘遭分屍,兇手為謀財謊稱自殺

無錫市溪南派出所接到報案,一名從山東泰安趕來的男性稱自己的老婆在無錫失蹤了。妻子名叫劉丹,30多歲,做生意,2006年7月4日從泰安坐火車到上海,說要談業務。

7月5日下午5點,劉丹用一個陌生手機號碼打電話稱晚上在上海請人吃飯,然後乘火車回泰安。第二天,劉丹並沒有回家,手機也關機。丈夫回撥前一天劉丹打來的手機號碼,竟是無錫濱湖區小商店的公用電話,丈夫急忙趕來無錫報警。

警方抽取劉丹女兒的血樣,與頭顱進行DNA比對,死者正是劉丹。警方來到公用電話的小商店,老闆提供線索,稱劉丹來打電話時,身邊陪同了一名30多歲的男子,二人買了一對白蠟燭和幾雙男襪。

被肢解的情人案件始末富婆慘遭分屍,兇手為謀財謊稱自殺

2006年7月15日,山東警方查看了劉丹的銀行卡取款狀況。7月6日下午,在案發地不遠的農行,曾經取過兩萬元現金。警方檢視監控發現,取款女子並不是劉丹,並且取款人和劉丹並不熟悉,在簽單子時還看了卡主的姓名。

民警在髮廊找到了這名女子,女子表示是一個男子給了她銀行卡和密碼讓她去取錢,而她只得到了一百元小費。髮廊妹描述男子的模樣,和店老闆描述的陪同劉丹打電話的男子的模樣相似,殺人的目的是為了劫財。

7月9日,無錫一家取款機,又有人取走了四百元錢。該男子的臉部在監控錄影上清晰地顯露出來,警方拿著男子的照片走訪,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員告訴民警,男子名叫陳冬華,租房時間為2006年7月3日。

被肢解的情人案件始末富婆慘遭分屍,兇手為謀財謊稱自殺

陳冬華,福建連江縣人,他前科累累,曾因盜竊三次被判刑,第三次判刑是1995年,判刑14年,2004年5月提前釋放。三十出頭的陳冬華幾乎在監獄中度過了將近一半的時。

陳冬華和劉丹相識在上海火車站,見劉丹穿著高貴便主動搭訕,二人幾次曖昧之下便發展成了情人關係。得到劉丹後的陳冬華並不滿足,劉丹將銀行卡密碼告訴陳冬華,陳冬華在金錢的誘惑下將劉丹殺死分屍。

被肢解的情人案件始末富婆慘遭分屍,兇手為謀財謊稱自殺

陳冬華在法庭上上卻突然辯解,稱劉丹患有癌症,二人在一起後劉丹因為鬱悶選擇了自殺。二人當晚是準備吃燭光晚餐的,但回家後他發現劉丹自殺,便將她分屍並拋屍。

警方隨即調查劉丹的醫療檔案,發現其並沒有患癌症。法院最終判定陳冬華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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