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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歲老人四十多年申訴路:我期望在死去前,能看到我是清白的

80歲老人四十多年申訴路:我期望在死去前,能看到我是清白的

圖/受訪者提供

步入80歲時,汪康夫的身體明顯不行了。元旦剛過,他就因為心臟病復發、呼吸困難再次住進了醫院,醫生一度下達病危通知書,叫幾個子女抓緊回家見見老人。

躺在病床上的汪康夫還掛念著自己的案子。56年前,擔任小學語文老師的他,因被指控強姦猥褻10餘名女學生,被判有期徒刑10年。出獄之後,汪康夫開始了長達40多年的申訴之路。

然而,即便當年的“受害者”們公開否認被強姦,甚至願意出庭作證,至今,他依然沒能討回自己的清白。

在最高檢受理申訴之後,今年1月18日,代理律師王飛向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訴材料,並得到受理。

“我期望我在死去以前,能夠看到我是清白的”,汪康夫說,只是,他不知道還要等多久,也不知道能等多久。

他總是擔心等不起

在得知江西省高院接收了材料後,汪康夫的精神狀態明顯好了很多,那天晚上,他難得睡了一個好覺。

女兒汪珍珍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這幾年來,父親被心臟病、胃出血等多種疾病困擾,身體越來越差,2021年年底至今,已經住了兩次院。身體越差,老人就越是焦慮,他總是擔心等不起,擔心正義來得太晚。

80歲老人四十多年申訴路:我期望在死去前,能看到我是清白的

圖/受訪者提供

剛剛出院回家,汪康夫又忙著去寫材料了。50多年前的經歷,他已經寫了不下數百遍。

這一次,他在信裡寫道:“24歲我成了強姦犯,80歲我還在喊冤,法官從來沒有以任何證據證明我有罪,而我卻用了一輩子來證明我無罪。”

時間回到1966年。24歲的汪康夫,在江西省蓮花縣琴水小學擔任語文老師。然而當年5月,他卻被當地社教工作組人員連夜帶走,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根據當年的材料,公安起初認定,汪康夫在任教期間,利用教師職權,以找學生“談話”、幫學生“治病”、教學生“游泳”為名,使用各種流氓手段,先後強姦了少女學生二名,猥褻少女學生十餘名。

汪康夫不認罪,他堅稱自己沒有強姦女學生,並提起了上訴,但很快就被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法院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這起案件的審判十分迅速,從汪康夫被捕到法院下達一審判決書,只有短短5個月的時間。

更值得關注的是,在1966年的卷宗裡,汪康夫的定罪證據材料只有3份,包括2名教師透過與學生談話所寫的調查彙報,以及琴水小學社教工作組出具的調查報告,除此之外,沒有被害人的檢舉控告或者陳述筆錄,也沒有其他客觀證據。

在當年的《調查彙報》中,教師曹靜安和賀恩蓮找了多名女學生個別談話。其中提到,有學生起先不承認與汪康夫發生了關係,經過啟發、動員才承認;有些學生經過幾次談話,才談出來(汪康夫姦汙女學生);還有學生檢舉了汪的事實,但又否認,或感到有為難情緒。

賀恩蓮在《調查報告》中還寫道:根據同學們檢舉的事實,以及同學們在談話中對汪的壞行為感到非常憤恨的情況看來,她“認為汪所犯的罪行是事實”。

然而14年後,在汪康夫持續申訴後,蓮花縣法院複查此案時,曹、賀兩位教師又給出了不同的說法——汪康夫的“罪行”或與其家庭出身有關,而學生的談話內容也沒有實際根據。

1980年,賀恩蓮告訴法院,“當時社教工作組聽到反映,汪在女同學面前有點情況,”社教工作組安排了他們找女學生談話。賀恩蓮稱,她在談話時帶有引導,學生也沒有寫過檢舉材料,她認為汪康夫對教學認真負責,在老師當中性格孤僻言語不多,“當時我們認為跟他出身於這個家庭有關,他什麼階級記不清,只聽說他父親是個比較大的偽軍官”。

曹靜安也表示,她並不清楚女學生是否去醫院檢查過,而且,女學生的談話內容可靠性無法確信。“學生不是自然地談出來,而是問一句答一句,是追問出來的……我不能完全肯定說有也不能說無,只是他平常生活不檢點,超過了師生關係。”

不知道自己被害的“被害人”

1975年,33歲的汪康夫在減刑一年後出獄了。9年過去,當年的少女學生已經成年,她們當中,不少人還記得汪康夫被冤,卻難以想象,自己的老師因此經受牢獄之災。

3年後,汪康夫開始申訴,並陸續給當年涉事的女學生寫信,詢問十多年前的情況。在回信中,不少學生坦白,自己是在學校老師的引導、逼迫下寫了檢舉材料。

汪康夫的學生賀蓮玉在信中說,他們原以為老師根本沒坐牢,只是在拘留一段時間後調動工作。“當時你突然被捕後,學校曹靜安等幾個老師找我們班女同學談話。要我們寫檢舉你的材料。我們不承認你有這種事情,但不清楚這些材料又是怎麼來的……”

“這是實在的冤枉”,女學生尹福珍回覆汪康夫稱,強姦的事確實冤枉,重審時,她可以到法院作證。

學生洪仔妹也回憶:“他們問我與你有關係沒有,我說沒有,他們就說我不說實話。他們說你坦白了,說我有病那天睡在你床上……法院的通知寫完後還說我沒講好,我說沒有就是沒有,不能亂說,他們說不講算了捏個手印,我當時膽小害怕又不認識他們寫的字。”

毫無意外,這些學生紛紛否認了自己是受害者。直到近些年來,面對輿論追問,不少人也站在鏡頭前公開為汪康夫澄清。有報道提到,當年的“受害”女學生,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聯絡到外,其餘10人均否認了被強姦或猥褻。

在多次申訴後,汪康夫得到了法院的迴應。1980年,蓮花縣人民法院啟動複查,但最終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為由駁回申訴。1986年,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複查此案,再次駁回申訴,法院在答覆中寫明:“現有被害人雖否認原檢舉,這是經過你的串通所為,故不能作為證據。你的串供活動是非法的,透過非法手段取來的‘證據’是無效的。”

希望再次破滅了,汪康夫無奈繼續申訴。由於蓮花縣已由吉安市劃至萍鄉市管轄,1999年,江西省高院將該案轉至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二年,萍鄉中院以同樣的理由駁回申訴。

在接下來的數年時間裡,汪康夫繼續向萍鄉中院、吉安中院、江西省高院、檢察院、人大、政法委等各部門寫信申訴,但案件始終沒有進展。“現在我是強姦犯,卻沒有強姦物件,我服完刑,被害人還不知道自己被害”,汪康夫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2004年,萍鄉中院以“本院不是終審法院,無該案管轄權”,將汪康夫的申訴材料移送吉安中院,而吉安中院則表示,1987年已經給出答覆,請向省高院申訴。在江西省高院沒有回覆後,汪康夫又給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寫信,而信件再次被轉至萍鄉市中院。

此後十多年,汪康夫苦苦追尋始終無果,直到2016年,江西當地媒體報道了該案。除了當年的“被害者”紛紛否認被害,當年提供檢舉材料的曹靜安,也在迴應記者時表示,“沒有強姦這回事”,“她們(學生)沒有說(被汪老師強姦)”。

2020年5月,江西省檢察院受理汪康夫的申訴,但兩個月後,檢察院以負責保管案卷的法官住院,調不到案卷為由中止審查。

2021年4月26日,江西省檢察院再次以“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處理適當,申訴理由不能成立”為由,結束了此案的審查。

幾番周折後,案件又回到原點,此時的汪康夫已年近八旬。“無據捕人,非法取證,起訴毫無事實,定罪沒有證據,二審徒有形式,複查知錯不糾。這是事實,案卷中都有材料證實,何以不能成立?”他仍舊不甘心。

對於汪康夫的執著,女兒汪珍珍早已習以為常。她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父親珍視自己的清白和名譽,為伸冤甚至改變了一家人的命運。在她的記憶裡,父親總是在寫信,以至於熟稔卷宗中的全部細節。

“40多年了,寫了不止四五百封,只要是他能想到的地方,他都會寫,但寄出去的信總是石沉大海。他甚至覺得沒有(被)受理,可能是哪裡沒寫清楚”,汪珍珍說,到現在,寫信成了他的習慣。

“不想讓他帶著遺憾離開”

在堅持了55年後,汪康夫終於再次看到了曙光。

2021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12309給汪康夫發來簡訊稱,關於刑事申訴的信訪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我院受理條件,我院依法受理”。

這一訊息再次引起關注。為了迴應網友關切,汪珍珍為父親開了微博賬號,將父親的信件發了上去。

“十年冤獄,罪不在我。我的人生就這麼毀滅了,一輩子就這麼毀滅了”,看到年近八旬的汪康夫還在為自己的“強姦案”奔走,一些網友受到觸動,整理了內容,以幫助這位老人。一位網友說,汪老師病危,此生最大願望就是清白,希望這些信件能引起官方的重視。

得知汪康夫的遭遇後,張玉環案件的代理律師王飛免費代理了此案。2022年1月18日,王飛決定再次向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提交申訴材料。王飛說,此舉也是考慮到汪康夫的健康狀況不佳,他們希望透過同時向最高檢和江西高院申訴兩種途徑,推進案件的進展。

“希望趁老人還在世時,儘快查清他的案件。”在王飛看來,這起案件的案情本不復雜,證據也很完整,只是案發時期特殊,且時間久遠,但好在知情人大都還在,因此,還原案件事實並非難事。

王飛還提到,近幾年來,江西省高院一直在努力推動冤假錯案的平反,如2018年平反李錦蓮案,2020年平反張玉環案,因此,他對汪康夫案還是充滿期待。

“(父親)他的身體越來越差了,我們也希望案子能得到儘快辦理,不想讓他帶著遺憾離開”,汪珍珍說,他們一家人也做好了準備,即便這次被駁回,子女們還是會繼續申訴,“因為爸爸是清白的”。

中國新聞週刊